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1月2日公布了这个案件的判决书:?
2017年9月,被告人方某平开始参与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2018年5月,其加入马某慧(另案处理)团队,后升任至十纵队纵队长,同年10月马某慧被公安机关抓获,方某平将十纵队从马某慧团队中独立出来,后更名为“中华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方某平团队),由方某某任该组织的团队长(正指挥),被告人刘某芳任副指挥,被告人刘某任总统计,被告人马某林任财务部部长,并下设大队,积极发展会员,至案发,共计会员达5万余人。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期间,方某平谎称自己毕业于政法大学,冒充中华爱心基金会、中华圆梦基金会会长,在明知上级诈骗集团提供的“张发奎”老人、“杨振桥”老人、“宋铨”老人、“苏海莲”老人、“陈诚”老人等民族资产解冻投资项目为假的情况下,发动上层骨干人员在组建的微信群内转发以上民族资产解冻类投资项目信息并进行大肆宣传,虚构投资者只需投资少量现金参与民族资产解冻类投资项目,可以短期内得到高额回报,继而骗取被害人财产,向会员收取费用。
2018年11月至案发,方某平团队诈骗人民币4043万余元,其中查实方某平截留人民币14万余元用于日常开销、借款等。被告人刘某芳、马某林、刘某、隋某梅、陈某珠、戴某娜、冯某萍、冯某红在已经认识到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虚假的情况下,利欲熏心、心存侥幸,仍发展、管理会员。
2019年2月22日,被告人方某平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3月13日,其他8名被告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方章平伙同被告人刘有芳、马成林、刘颖、陈萍珠、隋学梅、戴利娜、冯建萍、冯建红,通过微信群宣传虚假的“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虚构只需缴纳少量资金即可获取巨额报酬的事实,以此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最后判决如下:
1、被告人方某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2、被告人刘某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3、被告人马某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4、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5、被告人陈某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6、被告人隋某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7、被告人戴某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8、被告人冯某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
9、被告人冯某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10、责令各被告人按各自参与额退赔违法所得(含公安机关冻结的相关被告人款项),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
提醒:不要相信低投资高回报的“民族资产解冻”,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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