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8年初,被告人苗某某在香港、迪拜、泰国多次会见一个自称为某集团主席江某某的人。江某某宣称某集团正在建立“全球卫星银行”,并授权苗某某担任中国区总裁,负责该项目在中国的营运。
随后,苗某某在石家庄成立了公司,开始运营“全球卫星银行”项目。其中,李某负责后勤,王某负责宣教,行某某负责市场推广,丁某某负责财务,李某为宣教部总监。
苗某某指示技术部人员制作了“全球卫星银行”的手机应用程序(APP)。其中张某某负责技术部,直接与苗某某协作;王某某负责软件后台;李某某负责安卓版APP制作和维护;李某甲负责苹果版APP制作和维护。
苗某某在阿联酋迪拜、俄罗斯索契以及国内多次举办宣传发布会,宣称该公司以全球钴资源和180亿欧元国债背书,其发行的虚拟货币有巨大升值潜力,可以代替人民币和美元。他们以金字塔式的传销模式发展下线,利用货币升值、高额分红、拉人头返现等手法,诱骗被害人投资购买虚拟货币。
被骗者投资后,可以在APP上输入个人信息和推荐人信息进行注册。然而,该公司没有实体项目,无法给投资者分红,并且虚拟货币也无法升值。当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后,苗某某以建立联合交易所为借口继续对受害人进行诈骗。
在“全球卫星银行”背后,被告人费某某担任欧洲区代表,组建了红旗团队,按照“全球卫星银行”的规则发展会员并收取提成。被告人王某被任命为“二当家”,发展了被告人汪某等人为会员。
被告人汪某长期经营民族大业解冻的微信群,被告人彭某某、张某、韩某某是汪某某团队的骨干成员。韩某某下线的人员包括被告人闫某某和周某某等。汪某某团伙改变了宣传方式,命令团长先拉团员建立微信群,然后通过宣讲中华传统文化、革命精神和爱国思想,给团员洗脑,让他们认为大家都是一家人,应该为国家建设做贡献。
同时,汪某某拥有团队和大量团员,具体进行诈骗项目的人会主动联系汪某某,让其在团员中推行项目,并根据其业绩给予高额提成。
经调查,汪某某团队涉及二十余个团队,共计约600人,参与了“全球卫星银行”、民族资产解冻和“龙凤卡(宝通天下)”等项目。
被告人杨某某是“全球卫星银行”副总裁王某的直接下线,也是陕西省渭南市支付中心的负责人。尽管未核实“全球卫星银行”的真实性,明知其属于拉人头模式,杨某某建立了“全球卫星银行”陕西专属群和“全球卫星银行”印度资产包会员群,并积极推广,发展下线。
而龙凤卡项目中,汪某某的上级是任某某。任某某宣传该项目是国家推广,团员需花费2000元购买一套龙凤卡。购卡的资金会上缴给国家,用于国家建设,实现中国梦。
汪某某团伙声称,在中国梦实现之后,国家会激活会员购买的龙凤卡,回馈额度将达到上百万元。任某某团队的会计是被告人张某,负责统计报表和资金管理。
2018年10月,固镇县居民王某甲通过被告人闫某某和周某某介绍,向“全球卫星银行”投资了24000元。闫某某和周某某随后将款项汇给他们的上线韩某某,韩某某再汇给汪某某,然后由汪某某汇给费某某等人,最后汇入“全球卫星银行”的公司账户。
根据调查,汪某某团队向任某某等人汇款超过1500万元,苗某某的“全球卫星银行”公司向某集团提供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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