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作者:周凤璇律师-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前段时间有个客户来曼昆咨询,基本案情是:客户作为一家广州的外贸公司,在与一家海外公司完成交易后,客户的本意当然是通过阳关的方式结算货款,奈何该海外公司怎么也付不出来,于是提出了一个可行性方案“以USDT来结算货款”,经过一番深思熟虑,避免夜长梦多,客户同意并很快收到了该海外公司支付的USDT,然后找了一家国内的“服务商”进行变现(将USDT兑换成人民币)。来找到曼昆律师的结果可想而知,“服务商”收到U之后,便无法联系、查无此人。
很多人可能乍一听这个咨询的内容,可能会觉得“跟虚拟货币沾边的事注定凶多吉少”。鉴于虚拟货币在不同的国家,监管的政策不一样,用USDT结算货款已经成为了有的外贸公司收款选择方式之一,只是原本外贸行业传统的收款方式中,本身就存在不少坑(风险),选择USDT作为收款方式真的合适吗?
01跨境外贸商家收款常见难题
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跨境收款非常容易踩雷,有部分企业甚至受骗上当,最终黯然的退出市场,所以在外贸交易中,收款是买卖双方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在中小微外贸公司存在综合成本上升,经营风险和压力处于高位,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有单不敢接”、“增收不增利”的现象。这是因为外贸企业在回收款项时会遇到非常多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①开户流程长、收款时效慢、提现费用高;②支持币种太少,现有渠道不支持小币种;③人民币提现额度受限;④无法按实时汇率提现;⑤无法直接向供应商付款;⑥高风险地区收款难;⑦甚至会遇到冻卡、资金冻结等麻烦。对于境内外贸商家来说,跨境结算中资金回款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回款难也实际面临的难题,为了规避现实中出现的难题,现如今有很多外贸商家放弃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和渠道来收款,更多的是通过“地下钱庄”来实现资金的回收。
02跨境"地下钱庄"的运作模式
正常来说,跨境支付,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因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及其他方面所发生的国际间债权债务,借助一定的结算工具和支付系统实现资金跨国和跨地区转移的行为。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国内还蛮多通过地下钱庄来作为跨境贸易的结算方式。
“地下钱庄”并非一个确定、规范的法律概念,主要是指“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它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者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资金存储以及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其本质是地下银行,未经国家批准而经营汇兑、借贷和支付结算等金融业务,为贪腐、赌博、走私、骗税、偷逃税等提供资金通道,也是洗钱犯罪的一种形式(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发布的《反洗钱报告》、2011年1月8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虽然顶着“非法”的帽子,但“地下钱庄”的存在和繁荣一直是个公开的秘密。目前,国内的“地下钱庄”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三种类型:跨境“对敲”模式、“支付结算型”模式、其他非法经营模式。
1.跨境“对敲”模式
即采用境内交割人民币、境外交割外币,资金形式上不跨境的汇兑方式(简称“跨境汇兑型模式”),实现资金实质上兑换和跨境转移。这也是目前地下钱庄的最主要运作方式,主要用于将境内非法所得等款项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贸易中通过地下钱庄进行逃汇。
2.“支付结算型”模式
即以虚假欺骗性手段,虚构或构造合法交易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实现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的“支付结算型”模式。如利用道具商品进出口实现资金跨境以及通过壳公司、假贸易进行公转私等。
3.其他非法经营模式
地下钱庄团伙运作模式往往多样化,也称综合型地下钱庄。如黄牛换汇、非法改装移机境外的POS机刷卡、银行卡境外刷卡提现、非法分拆购付汇、现金走私等方式也比较常见;为规避打击,近年来还出现利用虚拟货币、第四方支付平台非法跨境转移资金的情况。
总之,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模式,“地下钱庄”的获利方式大致可以概括为:通过低买高卖外币赚取差价,按照汇兑交易、资金拆借金额抽取“客户”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或佣金,通过交易骗取政府奖励、出口退税等跨境套利等其他非法收益。
03跨国贸易结算时选择收取USDT的风险
境内外贸商家在选择结算方式的时候,为什么会选择USDT收款,大概率是基于原本就存在的前述难题,选择USDT恰好规避了回款的一些困难,但是拿到手里的毕竟是虚拟货币,而非真金白银,收取之后是该选择持有、投资,抑或是变现,就是收取之后境内商家需要考虑的实际问题,鉴于我国目前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如此严格,不管是收取、持有、投资还是变现都是高风险的现状。
1.收取USDT的风险
如果境外买家将自身的外币通过“地下钱庄”或者交易所(场外OTC)兑换成USDT,境内商家向其提供接收USDT的钱包地址,境外商家根据境内商家的要求支付USDT,这么看起来通过USDT收款的时效非常快,规避了币种、外汇、税收等限制。但是,如果深入一些去分析,我们会发现由于境外商家将自有的资金经过“地下钱庄”或者交易所(场外OTC)兑换成USDT,资金的源头是否合法,作为境内商家是很难识别,风险也就随之而来。
假设境外商家的资金是非法款项,在以往的案件处理过程中,我们能够初步预判,境外商家之所以要将自有资金兑换成虚拟货币,无非就是想要通过通过“地下钱庄”或者交易所(场外OTC)将原本非法的资金洗白,境内商家作为接收USDT(或其他虚拟货币)的一个环节,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非常有可能受到牵连,最后这一单的外贸资金无法收回事小,上升到被认定为刑事犯罪则得不偿失。
2.持有USDT的风险
境内商家收取USDT之后,如果没有发生前述所说的刑事风险,是不是就可以落袋为安?其实不然,虚拟货币在国内的价值可能无法体现,但是有的国家毕竟已经确认虚拟货币属于合法财产。如果境内的商家收到USDT之后,并不马上兑换成人民币,计划观望一下国际市场的行情再做打算,恰好手里的USDT升值了,那何乐而不为?
但是,虚拟货币(不管是比特币或USDT)被盗在币圈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相信为了一丝追回的希望,境内商家会选择尝试刑事报案,但是受到目前国内法律、监管政策的影响,结合我们以往做过的案例,加上对已公开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虚拟货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是能否认定为刑事犯罪的关键,目前有的法院认定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那一般会以盗窃罪立案侦查;不过从实务经验来看,不管刑事方面立案还是不立案,最终想要如数追回被盗的虚拟货币(USDT)的难度都比较大。
3.投资虚拟货币的风险
当然,持有USDT也不是境内商家的终极目标,最终还是想通过USDT来有所增益,就有可能会将收取来的USDT用于投资。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大部分时候,委托他人替自己投资虚拟货币,都不会签署书面的合同,也就是周律师常说的裸奔式投资,但凡“投资失败”(有可能是项目真的黄了,或者是项目方压根没有作为),法院一般基于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材料来认定委托投资合同成立,但是委托合同成立并不等于有效,法院判决中有大量的判决认为合同违反金融监管政策、虚拟货币本身为非法标的物或者合同违反公序良俗,进而认定合同无效;当然,也有一小部分的典型案例认可委托投资虚拟货币的合同有效。
委托投资虚拟货币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法院据此要求双方各担部分的责任;也有法院认为,依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委托人的投资行为应当自担风险;还有法院认为,基于虚拟货币的相关债务违法,因而法律不予保护委托人的财产。
所以,如果从事跨国贸易的境内商家收取USDT之后,考虑到用于投资,对于存在被认定委托投资合同无效及风险自担的可能的后果要心里有数,谨慎做出投资决定。
4.变现USDT的风险
不管是传统的收款方式,还是收取USDT,境内商家的主要目的都是回款,实现资金流的周转,就像开篇说来咨询的客户,也就是说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将USDT兑换成人民币,但是根据我国现有的监管政策来看,通过国内机构想要合法兑换成人民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于是想要变现方式就只能选择:交易所、场外OTC(或地下钱庄)。不管是选择哪一种服务商,已经突破了跨境人民币入境的合法合规流程,通过USDT收款的流程大致可以简述一下为:境外商家将外币兑换成USDT→境内商家向境外商家提供钱包地址→境外商家将USDT转入境内商家提供的钱包地址→境内商家通过交易所、场外OTC(或者地下钱庄)兑换成人民币,完美突破了国家外汇及税收管理制度,还克服了时效慢的难题。但是其中的风险也是比比皆是,如果USDT兑换过来的人民币存在非法资金,轻则银行卡或资金被冻结,公安机关要求配合调查,解冻遥遥无期;还有可能被涉嫌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刑事案件波及。即使USDT兑换过来的人民币都是合法资金,突破人民币合法合规的入境流程,有可能构成非法买卖外汇、偷税漏税等,一旦相关单位要查起来,也是可能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当然,即使国家相关单位或者部门不追究,变现USDT的过程也并不一定十拿九稳,就像开头来咨询我们的客户,服务商收到USDT之后失联跑路的情况也不是个例,也正是因为我国目前监管的态度是严禁炒作虚拟货币,可以想象,想要追回已经支付的USDT难度还是比较大。如此一来,本以为可以规避外汇、税收、高额的手续费、时效慢等难题,到头来有可能颗粒无收。
04曼昆律师总结
说到这里,相信境内的商家对于结算时是否要选择USDT(或其他虚拟货币)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作为从事web3.0行业的律所,我们其实也一直在关注关于虚拟货币在国内合法化的一个进程,只能说现在还是监管措施严控的阶段,建议境内商家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跨境结算方式。最后,就今天聊的话题做个总结:
1.境内外贸商家收款难的原因主要有:开户流程长、收款时效慢、提现费用高;支持币种太少,现有渠道不支持小币种;人民币提现额度受限;无法按实时汇率提现;无法直接向供应商付款;高风险地区收款难;甚至会遇到冻卡、资金冻结等麻烦。
2.跨国(境)兑付地下钱庄的运作模式主要有3种:跨境“对敲”模式、“支付结算型”模式、其他非法经营模式,不管是哪一种,都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
3.跨国贸易结算时收USDT的风险主要有:(1)收USDT时的风险:资金无法收回,甚至可能成为刑事犯罪的一环;(2)持有USDT的风险:价格波动大导致贬值,或者被盗后无法追回;(3)投资USDT的风险:存在被认定委托投资合同无效及风险自担的可能;(4)变现USDT的风险:交易所或者场外OTC跑路造成资金损失,违反外汇、税收等国家管理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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