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于9月3日对“云数贸”传销组织的女骨干蒋某某提起公诉。江都区检察院认为,蒋某某的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自2016年4月以来,该传销组织以“云数贸”为幌子,建立了名为“五化联盟”的传销体系,并招募了一些核心成员。
“五化联盟”传销组织以“振兴民族互联网,成就更多平凡人”、“网民股东化”为宣传口号,通过互联网、微信朋友圈、组织旅游、婚庆等活动来吸引会员购买“五化联盟”所谓的云数贸公司原始股,并发展下线人头以获取利润。
蒋某某在2014年下半年加入了“云数贸”传销组织,利用微信和线下聚会等手段,大力宣传投资云数贸“五化联盟”的前景,以高额回报吸引会员购买所谓的原始股。
根据该传销组织的规定,加入“五化联盟”项目需要缴纳入会费500元成为会员。会员每支付500元,就可获得3个点位,并获得200币推荐奖和300币层碰奖,同时还能获得“股票”升值后的静态收益。
会员根据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会员缴纳的费用和奖金以电子币、报单币和云币的形式存在于会员账号上,其中电子币可提现,也可转换为报单币和云币,报单币用于注册使用,云币用于转换成公司股权。会员发展下线实行双轨制,分左区和右区。
会员如果推荐新人加入“五化联盟”项目还能获得推荐奖、层碰奖、点碰奖等动态收益。
2016年5月,蒋某某以诺有推荐奖和分红为由,鼓励他人参与投资该传销项目并发展下线。她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该传销组织至案发已发展会员21万余人,确定蒋某某发展下线35人。
江都区检察院认为,蒋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鹰鉴(kjpian)提醒广大群众,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涉嫌传销。传销实质上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手段,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一无所获,甚至导致丧失财产和生命。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利益,请远离传销等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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