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鹰鉴了解,2015年5月,刘某苗和王某英等人成立了四川绵阳福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天下)。他们还成立了绵阳涪城区运营中心,并借助“福天下联盟商城”以“消费返利”的模式大肆发展会员。据报道,该传销团伙发展会员80多万人,经去重后仍有40余万人,涉案资金高达20余亿元。
2016年11月,被告人侯某加入“福天下”网络传销平台,成为新蔡区域经理。他在新蔡县成立了“福天下”新蔡区域运营中心,并发展了杨某某、胡某某等人成为“福天下”商家业务员,并组织商家和会员到办公地点开会。
侯某等人以“消费全返”为口号,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让业务员宣传发展会员加入“福天下”网络传销平台。他们引诱会员升级成商家后,再次发展下线会员,一直无限下去。通过虚拟消费获得高额返利的方式,引诱发展的商家和会员投资充值。
根据“福天下”网络传销平台的规定,会员通过“福天下联盟商城”和“品牌商城”进行消费,公司免费赠送会员“福分”,“福分”可以转换成“福元”。会员将转换的“福分”成“福元”后可以到福天下公司的实体店或商城进行消费。同时,商家还需向福天下公司缴纳会员消费金额的16%利用赠送“福元”获得静态收益的方式,诱导参与者投资一定资金以获得返利资格。他发展了大量的业务员、商家和会员加入,以团队业绩作为计酬的动态收益来鼓励更多人加入。
到了2017年年底,“福天下”网络传销平台的资金出现断裂。该平台开始要求会员将所有的“福分”兑换成“福豆”,然后再将“福豆”直接兑换成虚拟货币。之后,“福天下”又采取了“分仓模式”、“手机游戏”、“混合赠送”和原始股等方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和吸纳资金。
今年2月23日,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发通告称,“福天下”网络传销平台的法人代表刘某苗以及王某英等17名核心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刑事拘留。6月6日,河南省新蔡县的侯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截至案发时,侯某在新蔡县辖区内的全部下级账号中有225人的福分达到了500,他吸纳的传销资金近164万元,利用该传销平台获利超过17万元。
7月30日,新蔡县公安局以侯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该案移送到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侯某组织、领导他人进行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9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请求依法判处。
类似以“消费返利”为手段谋取暴利的犯罪组织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是“云联惠”传销。很多人指出,“福天下”实质上就是复制了“云联惠”的传销模式。
2018年5月,广州警方在对“云联惠”特大传销案的收网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57名,涉案金额达500亿元。该案是新中国以来立案查处的范围最广、层级最多、金额最大、人数最多的一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银监会曾发布消费预警,警告一些第三方平台的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商品溢价收入、会员和加盟商缴纳的费用,多数平台不存在与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实体经济和收益。这些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吸收公众和商家的资金,但往往难以长期维持资金运转和高额返利,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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