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杨志伟、斯孝正等人以“国家共享经济创新交易示范中心”为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创立了“鑫圆共享商城”,旗下板块包括建材、酒业、矿业等产业中心,冒用国家名义,打着国家平台、共享经济等幌子,并陆续在全国多地设立以“鑫圆”、“共享”为冠字头的数百家空壳关联公司。
为迅速扩大规模,达到不法目的,杨志伟冒充“中联影视有限公司”总裁等身份,进行具有央企背景、拥有多个大型项目和大量资产的虚假宣传,并在全国多地举办演唱会、论坛会造势,先后设立农业、传媒等28个产业中心,发展会员加入各产业链投单。
该平台在18个产业链分别设置省、直辖市、市、区、县代理,通过设置推荐奖和管理奖的方式,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数的数量层层发展代理和会员,谋取暴利。
各产业中心发展的人员通过实名注册、绑定银行卡后成为会员,按照11.7%的比例投入资金,享有100%的配资金额。会员付款七天后平台每天按照万分之六的固定比例进行返利,以积分的形式计入个人账户,1积分相当于1元人民币,积分达到500分可提现,提现时要扣除提现总金额20%的积分用于共享商城消费,扣除提现总额5%的手续费。
该组织以奖励积分和现金的形式鼓励发展省、市、区县级代理商、合伙人以及会员。总部对收取的会员资金统一管理,并于次月15日根据业绩,按照配资总额的16.35%积分和1.5%现金作为发展会员的奖励拨付给运营商和各级代理。
2017年3月,谢迅出资取得鑫圆共享经济组织酒业产业中心和矿业中心代理权。2017年4、5月份,冯小华经他人介绍加入该传销组织,并成为酒业产业中心成都市金牛区代理,可以额外获得0.3%的提成。
冯小华向亲朋好友宣传发展下线,并将自己账户对应的二维码放于公司用于客户扫码注册。经鉴定,冯小华直接下线会员共有18个,层级15级,总下线人数735个,获得现金收益为277324元。
2018年8月23日,冯小华在成都市武侯区金雁路家中被民警抓获。
4月1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以指控冯小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冯小华加入传销组织并积极发展下线,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到关键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检察院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惩罚犯罪。武侯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冯小华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此文来源于金融骗局预警,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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