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起法院公布的判决书中有这么一些信息:
在观山湖区政务网站上有这么一条信息:内容如下: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12月25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注册,经诚盾中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另案处理。)授权为中联公司西南地区代理运营中心,使用诚盾用户交易保障平台(以下简称诚盾APP),开展诚盾保障会员业务的推广工作。诚盾APP的著作权人是北京诚盾诚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盾公司,另案处理)。
当事人在发展会员时。当事人发展的会员称为诚盾志愿者导师,交纳500元成为一年期的诚盾志愿者导师,交纳5000元成为终身诚盾志愿者导师。
诚盾志愿者导师利益:一是购物权益受损时,可启动保函进行维权。二是可通过分享获得收益(是直接分享收益和间接分享收益),即将“诚盾保障”直接推荐给他人,可获得所交纳培训费15%的奖励,将“诚盾保障”间接分享他人,可获得所交纳培训费10%的奖励。即A分享给B,B分享给C,A可从B获得15%的奖励,从C可获得10%的奖励。每人可以分享给无数人。三是自己直接分享,在购物时可获得购物金额5%—20%不等的折扣,同时分享APP(诚盾用户交易保障平台)软件自动生成的奖励。四是获得公司赠送15,000元期权以及价值7,660元的礼品。
至2019年1月28日,当事人已发展会员364名,共收取会员费166.7万元。
观山湖区市场监督局根据法律规定:一、没收其违法所得壹佰陆拾陆万柒仟元(¥1,667,000.00);二、罚款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1,400,000.00)。三,缴纳加处罚款壹佰肆拾万元(¥1,400,000.00)
从以上内容中获知:贵州楷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诚盾中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西南地区的运营中心。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但是这起行政处罚至今没有执行下去。
2020年9月30日,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处罚的裁定书: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向观山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观市监行处字[2019]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院受理后,于2020年5月28日依法通知被执行人贵州楷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泽信息公司),该公司在收到非诉执行审查通知书后三日内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听证书。法院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观山湖区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依法具有对其管辖范围内市场主体传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处罚的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二款:“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裁定结果: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贵州楷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执行处罚,把案件移交到了观山湖区公安分局,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等这刑事案件处理完毕后,再由观山湖市场监督管理局执行。
利箭点评:据以上信息,“诚盾保障”平台中联公司西南地区代理运营中心贵州楷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这回事情就大了,警方在查这个案件的时候,也就要对贵州楷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上级公司诚盾中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了,因此“诚盾保障”平台涉嫌传销,已经从行政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最后结局咋样?大家去想啦!
提醒:远离传销,收起不劳而获的贪念,永远不会亏钱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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