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新型传销模式以区块链数字货币为噱头,承诺高额回报,参与者通过缴纳入会费成为会员,并根据投资金额和时间形成层级。传销组织可以通过不同的奖励机制获取奖励,并以易物点、回馈积分等形式虚拟资产。此外,传销组织还推出了华克金、榴莲币、农业通证等数字货币,鼓励人们继续投资和发展下线,以期待高额回报。在罗湖区检察院处理的31起传销案件中,26起涉及互联网虚拟传销,约占83%,涉案金额高达8321万元人民币。
罗湖区检察官指出,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新型传销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面对面招募,发展成为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交流为主要方式的宣传。一些传销组织开发了社交游戏平台,通过推荐他人注册获得动态收益,并以积分形式显示在账户中,这些积分可以用于扩大网络和发展更多的下线,以此裂变式壮大传销组织。罗湖区检察院处理的案件中就有一起涉及互联网开设量子币传销平台的案件,涉案人通过微信群宣传、推介会、商学院授课等方式,以消费变收益为幌子,通过注册会员发展下线获利。
新型传销还通过互联网向实体产业渗透,传销参与人以注册实体公司的形式吸引消费者加入,并推出会员积分兑换物品等活动,将线上线下紧密结合,将传销行为隐藏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活动中。他们在组织层级、入会费收取和组织成员数量上不断创新,并模糊了传销产品的实际价值边界,使消费者难以察觉传销行为的变质,使传销行为更加隐蔽。
面对这种情况,罗湖区检察官建议加大对新型传销的宣传力度,利用短视频、海报、公益广告等方式提醒人们警惕这些新型传销,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对于重点群体,应进行专项普法宣传,并动员群众提供线索资料。
为了打击传销犯罪,建议加强电子取证设备的更新升级,将涉及的虚拟概念等纳入监管范围,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操作频繁账户的审查。另外,还应加强与相关第三方平台的协同机制,通过限制和捕捉关键词,获取打击传销犯罪的先机。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对社交软件和虚拟货币舆情信息集成网站的监控,及时获取和分析传销犯罪的线索。
此外,监管部门应形成打击合力,建立严密的摸排机制,加强机构间协作,做好实时数据的检测和研判。我们还将进一步分析研判新型传销案件,加强办案人员的查证能力,准确把握变相传销犯罪的本质,有力地打击传销行为。罗湖区检察官表示,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人们的财产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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