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8日,张某来南安见“女网友”,结果被骗进了霞美一传销窝点。进入传销组织的18天里,张某吃尽苦头,无时无刻不想着逃跑。2016年1月15日,他借口亲人给他打钱,他要去银行取款。传销组织派了两名“管家”跟着他。张某趁两人不注意,撒开腿就跑,来到派出所报警。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民警随后在霞美某小区内抓获赵某等多名传销人员。赵某落网后,自称是受害者,被人骗进传销组织,但多名传销人员辨认,赵某就是该组织的头头“徐大主任”。
原来,每个传销窝点的“主任”都会向成员介绍上级赵某,赵某则自称姓徐。根据赵某身上的收据以及手机短信等线索,警方接连发现并端掉了赵某管辖区域内的多个窝点。
据了解,自2014年以来,赵某组织齐某、周某、向某等人,以非法敛财为目的,在南安租赁多个出租屋进行非法传销。该传销组织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幌子,以介绍工作、合伙经营等方式,将被害人从全国各地诱骗至各个传销窝点。随后,以威胁、恐吓、扣押个人财务、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非法拘禁被害人,并采取引诱、胁迫等方式要求新成员缴纳2800元会员费购买虚拟产品通过给新成员讲课,灌输传销经营模式,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以及层级高低的不同作为计酬和返利依据。通过对新成员洗脑,引诱强迫传销人员发展下线,该组织形成了业务员、业务代表、管家、主任、大主任、业务经理、业务总管等多层级传销网络,组织、领导100多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涉案额100多万元。
据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标准是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已以赵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调查,并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逮捕4人,对48名涉嫌非法拘禁人员进行刑拘、逮捕。日前,案件已由南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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