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被定义为特定虚拟商品,不具有法定货币属性和强制属性,也没有与货币同等法律地位,不能理性投资、自担风险、维护个人财产安全,并形成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由于部分比特币平台具备人民币和美元的双币交易功能,导致部分比特币交易变得类似于灰色外汇兑换工具。2016年下半年以来,比特币的价格曾一度大幅上涨。然而,虚拟商品泡沫是不可持续的。1月5日,比特币的价格曾一度急剧下跌,全天价格变动超过20%。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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