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兹提及的规则就是由巴塞尔委员会于今年6月提出的《对加密资产风险的审慎处理》的咨询文件,该份文件为商业银行评估加密资产的风险等级提供了相关建议。
但对于该份文件内容的合理性,全球金融市场协会(GFMA)于近期提出异议。其认为加密资产实现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帮助银行提升服务客户的工作效率,而巴塞尔委员会的该份文件将阻止银行参与加密行业,因此建议巴塞尔委员会对该文件予以修订,调整针对加密资产的风险框架。
近年来,海外商业银行涉足加密货币资产屡见不鲜。以美国银门银行(Silvergate Bank)为例,该银行于去年1月提供了一项名为SENLeverage的贷款产品,允许客户将持有的比特币今年二季度末,该产品的未偿余额为2.034亿美元。同时,大都会商业银行(Metropolitan Commercial Bank)加密资产形式的存款占比已由2018年的15%大幅跃升至今年二季度末的45.3%。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过去几年加密资产进入了快速增长期,虽然其规模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例仍较小,且对银行的风险敞口目前也有限,但加密资产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导致的潜在金融风险,引发了监管层面的担忧,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咨询文件,加密货币资产被分为"两组/三类"。首先,文件判定第一组加密资产可以是代币化的传统资产,亦或是存在一个稳定机制的加密资产,其价值能挂钩某类传统资产(如稳定币);而未满足上述要求的加密资产均被列入第二组,包括比特币、以太坊等多种数字货币。
对于第一组第二类的加密资产,文件对"稳定机制"给出了明确的认定,商业银行应监测加密资产与相关传统资产的价值差异,以评估稳定机制的有效性。具体标准是在一年中,价值差异不得超过传统资产价值的10个基点,且不得超过三次。如若未达到该标准,稳定机制即视为失效,那么涉及到的加密资产就将划分至第二组。
其次,在测算信用和市场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时,对于第一组加密资产,文件建议其至少应等同于传统资产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考虑资本附加)。例如,在银行账上持有的代币化公司债券将受到与其持有的非代币化公司债券相同的风险加权。
相比下,以比特币、以太坊为首的第二组加密资产风险程度陡增,因此将面临严格的审慎资本约束。文件建议,为其设定最高风险等级的资本要求,风险权重达到1250%,这意味着商业银行须为其风险敞口留出足额风险准备金,如拥有价值1美元的比特币则需要预留1美元的准备金。
此外,文件建议银行应披露的信息包括与加密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以及这些业务如何转化为银行风险的组成部分;与加密资产风险敞口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与加密资产有关的报告范围及主要内容。
伍兹认为,巴塞尔委员会的文件"相当明智",监管机构得以掌控银行配置加密资产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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