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刘正要-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Mixin被盗的事情热度似乎已经下去了,但是仍然有朋友咨询在Mixin上的损失该如何挽回,所以刘律师觉得还是有必要从法律层面聊一聊我国现行法律及监管政策、司法实务中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到底如何,普通投资者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01事件背景
Mixin肇始于2017年,在币圈的生命周期来看已经属于长寿的老项目了。但在2023年9月25日,慢雾发布安全公告称9月23日凌晨Mixin Network的云服务商数据库遭受黑客攻击,导致其资产部分丢失,金额在2亿美元左右。Mixin在其官推上承认被攻击,且已联系谷歌和慢雾团队进行协助调查。
截至目前,Mixin并未公布遭受攻击的细节,但是对于用户的损失赔偿方案已有了初步的计划:Mixin的创始人冯晓东称,Mixin官方最多赔付用户损失的50%,剩余损失将会以债券代币方式赔付。
Mixin的用户里中国大陆的用户占多数,很多人关心自己的虚拟资产被盗后能否寻求中国法律帮助,这也是刘律师被问到的最多的问题。
02中国法律能管辖吗
Mixin被盗事件在中国法律的视角下,可以从两方面进行分析: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分析
民事责任的主体是用户和Mixin平台,用户在此事件时完全是受害者,至于平台要用户损失的多少,是50%还是100%抑或其他比例,主要看平台和用户之间的《服务协议》的约定以及我国司法实务中对虚拟资产的认可度。
按照普通人的朴素法感情,我把钱存到一个平台,因为平台的保管不善丢失,当然是平台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在互联网服务中很多平台方具有绝对的主导权,比如Web2世界中你的微信、抖音等账号的所有权都是在平台手里,用户所拥有的只是对软件的使用权。Web3试图打造一个去中心化、用户完全拥有自己收据的世界,但是在Web3开疆拓土的前期仍然少不了中心化的机构参与,比如各大交易所、比如Mixin平台。而中心化机构必然是先以自己的利益为优先,Mixin也不例外,在其用户注册的《服务协议》里,“免责声明”条款中明确约定Mixin平台:
“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所有权、不侵权以及免受计算机病毒或其他有害物质的保证代码。我们不保证我们提供的任何信息是准确、完整或有用的,我们的服务将可运行、无错误、可靠或安全、、、”
“您免除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关联公司以及我们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合作伙伴和代理(统称为“Mixin 各方”)的任何索赔、投诉、诉因、争议、、、”
“我们的服务相关的任何利润损失或后果性、特殊性、惩罚性、间接或附带损害,Mixin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述格式条款的霸道之气跃然纸上,但是刘律师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即使用户在注册时同意了上述条款,也并不说明法院就可以完全认可上述条款的法律效力。因为不合理地排除自己主要义务或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合同在中国并无法律效力。
关于我国司法实务中对虚拟货币的认可程度,总体上来说在民事案件中法院倾向于否定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对于很多涉虚拟货币类案件不予受理。那么对于Mixin被盗事件,即使说平台和用户约定了中国法院管辖(现实中平台方一般都不会约定在中国法院管辖),现实中也很难被中国法院受理。
(图为Mixin的《服务协议》部分条款,来源Mixin官网)
(二)刑事责任分析
从行为性质上来说本案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非常典型的盗窃犯罪。那么Mixin事件中的受害人可以选择在中国大陆报警吗?当然是可以的:根据我国刑法的属人原则,受害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是有权利管辖受害人资产被盗案件的。行为人(如黑客)如果被查明在我国的话,公安也有权力管辖此案。
但是这里有两个现实的问题:一是公安愿不愿意管辖,因为实践中对于涉及虚拟货币维权的案件,尤其是平台架设在海外、国内受害人不多等情形的,公安机关愿意立案侦查的意愿并不高;二是公安有没有能力管辖,Mixin案中黑客的身份、盗窃手段等能不能被中国大陆公安查明、侦破,也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03虚拟货币投资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国监管部门自从2013年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来,陆续出台了多个监管政策文件,总体的趋势是对于虚拟货币的性质认定愈发保守和严格。在此种背景下,虚拟货币的投资者一定要具有超出常规投资、交易之上的敏感性。法律法规、监管文件是红线所在,一旦触及非但自身的财产利益得不到保障,还有可能触犯我国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而导致额外损失。对于投资Mixin之类的平台,一定要考察平台的运行模式,确保平台有充分的安全保障能力。在当下的中国区块链领域,自救、自我保护能力要远远高于寻求其他方给予的救济。
特别声明:
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曼昆律师工作人员:MankunLawFirm
本站所有软件信息均由用户上传发布,版权归原著所有。如有侵权/违规内容,敬请来信告知邮箱:764327034@qq.com,我们将及时撤销!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zxurui.com/zx/91967.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