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澎湃新闻从一位矿工处获悉,其在云南托管矿机的矿场于今日上午关停,在新疆托管矿机的矿场也于今日关闭。
与此同时,今日网上流传一份名为《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于6月底尽快完成比特币挖矿企业用电清理整顿工作。“现在云南停了一部分(矿机),未来可能陆续(云南矿场)都会停。”该矿工对澎湃新闻记者说道。
无独有偶,6月9日网传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立即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企业进行停产整顿的通知》,要求新疆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立即责令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于该日14点之前全部停产整顿。
上述矿工的矿机所在矿场并不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另外,网传青海省工信厅也下发了《关于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通知》,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还要求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制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地、电力支持,发布时间同样为6月9日。
对此,澎湃新闻记者分别致电青海省工信厅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发改委,青海省工信厅回应称,的确存在该名称的文件,文件为内部下发。截至发稿,记者暂未联系上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发改委。
虚拟货币挖矿最重要成本是“矿机”运行所需的电费,因此“矿场”聚集在电力充足且电费便宜的地区,例如火电丰富的新疆、内蒙古,以及水电丰富的云南、四川、贵州。火电的能耗大,与近期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政策相违背,水电相对清洁,并且四川、云南地区还存在“弃水问题”。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融委)召开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要求要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紧跟金融委会议,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八类对象分别提出不同的打击惩戒策略。在此前,内蒙古发改委在2月就宣布开始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清退,5月18日又宣布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
不过,从四地流传的文件看,内蒙古和新疆均为发改委发布,青海省是省工信厅向各市、州工信局发布,云南省为能源局向各州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发电企业等主体发布。
“现在就看四川了。”上述矿工说。
6月2日,为摸底四川虚拟货币“挖矿”相关情况,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已召开小范围调研座谈会,进行关停虚拟货币“挖矿”对今年四川弃水电量的影响分析。有矿场主在会议后对澎湃新闻表示:“问题不大。”
本文作者:叶映荷,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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