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河南省扶沟县男子付某某因组织、领导该传销活动,发展下线6000余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被太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8年,林某某、刘某某、杨某某、李某(已判处刑罚)以及王某(另案处理)、依某、黄某某等人商议搭建“SUMTOKEN”网络委托理财及发行SUT虚拟币平台,在中国境内进行比特币、以太坊、柚子币等虚拟币“搬砖套利”理财和代币发行活动。
该平台于2018年8月8日正式进行首次代币发行,发行总量为8亿枚,首期投放超级钱包进行孵化的总量为8000万枚。首次代币发行后,资金的50%将分配至最小化可行产品,约四分之一的资金将用于营销,推动平台的采用和与第三方网站整合,剩余资金将用于运营、管理以及合作伙伴参与和法律费用,旨在将SUT币打造成全球主流智能POS支付数字货币之一。
林某某等人制作了8亿枚SUT币,初期发行8000万枚,要求参与者存入一定数量的主流虚拟币以获得资格。参与者下载“SUMTOKEN”网络平台APP,设立账号并存入主流虚拟币,激活开启“智能云”后,个人账户内的主流虚拟币将自动存入平台总钱包,建立委托理财关系。根据存入总钱包内委托理财主流虚拟币金额的多少,参与者可以每天获得存入金额2‰到4‰比率的静态奖,锁仓则能获得更高的收益。
参与者层层发展下线,并按照推荐关系组成层级。上级会员可以每天赚取十代以内下线会员的100%到10%比率的动态奖。如果发展人数及存入虚拟币数量达到一定要求,可以晋升为不同等级的合伙人,获取更多收益。
静态奖、动态奖和分红均以SUT币支付,并可在平台内兑换。
后来,由于效益不好,平台正式运营后林某某等人中断了搬砖套路,实行了以后期会员投入主流币通过SUT币兑现会员前期收入的空转。平台共发展了39110名会员,吸纳了比特币1235余个、以太坊388398余个、柚子币996386余个,获利比特币691个、以太坊183340个、柚子币606030个。
付某某加入“SUMTOKEN”网络平台后,以进行比特币等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存入一定数量的主流虚拟币获得加入资格,并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付某某共发展下线6083人。
2019年3月8日,该平台及涉案人员被滕州市公安局查获,平台被关闭。
太康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以进行比特币等主流虚拟币搬砖套利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存入一定数量的主流虚拟币获得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所有软件信息均由用户上传发布,版权归原著所有。如有侵权/违规内容,敬请来信告知邮箱:764327034@qq.com,我们将及时撤销!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zxurui.com/zx/69696.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