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商标驳回复审案例:“区块链”是否可以注册为商标
申请人: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第52096201号“网易区块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商标局申请复审。商标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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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网易区块链”是网易旗下区块链研发团队及其研发的一系列区块链技术产品和服务所使用的商标标志,经持续推广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申请人对其提起注册申请是基于善意使用及保护的意图。“区块链”为一种计算机技术,申请人对其在计算机技术相关的第42类“电子数据存储;数据加密服务”等相关服务上提起注册申请,完全对应其实际使用的服务,并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存在含有“区块链”的商标获准注册的先例。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人营业执照、网易百度百科介绍、申请人官网截图、相关新闻报道列表及部分文章截图、相关专题报道、百度、360等搜索引擎对“网易区块链”的搜索结果、申请人名下“网易区块链”系列商标明细、“区块链”的含义解释、第9、42、45类相关商品/服务上含有“区块链”的商标信息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含有“区块链”,“区块链”是一种计算机技术,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审理具有个案性,申请人所述其他商标取得注册的情形不是准予本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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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通过安徽飞镖网还查询到,目前一共有2000多件包含”区块链“词汇的商标注册申请,基本上都是驳回、无效状态。
随着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申请商标注册已经成为极为普遍的商业行为和战略部署。但是,商标注册具备一定的专业性,对于什么样的商标才能够被核准注册,我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也有严谨的规定。如果您缺乏商标注册经验,可以联系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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