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四川智天金融公司的传销骨干徐某凤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徐某凤通过陈某的介绍加入了以邓智天、冯文秀等人为首的“四川智天”传销组织。
该传销组织没有实体经营,谎称将在2019年9月在美国上市,以销售智天原始股为名,在社会上发布虚假的投资信息,通过授课、开会、微信群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吸引人们缴费购买“智天原始股”成为公司会员,并通过发展下线会员来获取返利。
经证实,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没有正常经营,无法上市,不能公开发行证券;邓智天所称的世界金融平台、中国商学院、中国商企联盟、富豪俱乐部、中国古玩城都没有在民政部门注册;刊登邓智天及公司宣传资料的杂志没有对宣传内容进行核实;邓智天及公司所获得的所谓“中国金融行业十大领军人物”等奖项是通过缴纳费用获得的。
徐某凤在加入该传销组织后,负责宣传、推广等工作,并积极发展下线会员。截至案发时,徐某凤直接发展了6人,间接发展了64人,下线人数共计70人,下线层级达到了5层;收取的传销资金共计人民币621,800元,个人非法获利1万元。
2020年6月23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徐某凤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最初使用简易程序审理,但后来发现不适用简易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凤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以依法惩处。9月15日,硚口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徐某凤有期徒刑1年,并处以罚金5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和涉案的传销资金。
对于“原始股”转让诈骗,通常具有以下特点:宣称公司即将上市,并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诱使投资者购买;通过宣传让投资者认为该公司具有巨大潜力;承诺购买公司原始股后能够获得高额回报;鼓吹无风险投资,声称如果公司无法如期上市,大股东会以高价回购原始股;投资者购买后只能得到一张没有法律保障的股权证,工商部门可能无法查询到自己的股东信息。
鹰鉴在此提醒,参与四川“智天”传销活动的人不要执迷不悟。个人参与“原始股”集资活动,风险自负,损失自担,政府不会承担责任。广大投资者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制高息集资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自觉防范以“原始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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