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区块链”“消费返现”“金融理财”看上去各种高大上的新概念宣传广告你了解吗?这些传销广告往往利用人们急功近利的心理,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故事的主人公小张就是被网络传销“网”住,拖进泥潭……
误入传销歧路不自知
“消费满500元返利100%”、“投资16%的资金获得6.25倍回报”……2016年初,小张无意间在朋友的介绍下得知了在四川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网络平台上注册会员且投资一些钱便能赚钱,于是好奇的小张便浏览该公司的网络平台,一下子被这些广告词吸引住了。“不然就试试看,说不定还真能赚钱。”于是小张在朋友的帮助下注册成为该平台的会员,根据该平台的运作模式开展业务。
在最初的几个月,小张确实尝到了高额返利的甜头。“没想到这个平台赚钱那么这么快,就是还要多发展一些线下,到时候坐着就可以收钱了。”小张心里暗喜。于是小张大力发展线下会员,拉拢了不少亲朋好友加入。渐渐地,在业务上小张越来越如鱼得水,依托网络爆炸式的扩散,短短3年间,小张已经从普通会员一路晋升至大区经理,在传销歧路上渐行渐远。至案发,小张帮助该网络平台非法吸纳金额1300多万元,个人非法牟利160多万元,直接或间接发展的有效会员账号1000多个,已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幡然醒悟当庭认罪
“没错,我是加入了这个平台,也拉拢了一些人加入,但是这个怎么能算是传销呢?而且你们可以去查下,这家公司在很多媒体上都有做宣传,又有邀请明星来站台,不是什么非法传销活动。”在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小张对其参加网络平台、发展下线、做假交易充值得返利、团队计酬取薪等主要事实供认不讳,但始终坚称自己参加的不是传销活动。检察人员认为小张对于犯罪事实的陈述是如实的,但对于公司和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认识存在误区。
检察人员在讯问时着力从讲解法律规定、列举同类案例、对其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同时,为了让小张能够正式自己行为的违法性质,检察人员加强释法说理,并让小张知晓适用认罪认罚就能够争取从宽处理。此外,检察人员还充分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与辩护人积极沟通,通过发挥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促进小张认罪认罚。在多方努力下,小张充分了解到自己的行为已涉及违法,在法庭审理时,小张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陈述了其主观上是为谋取高额返利、团队计酬而渐入歧途的事实,他在法庭忏悔道:“作……”。小张已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接受惩罚,接下来等待的是法律的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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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破传销伪装假面目
目前,传销组织借助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花样不断翻新,形式日益多样化。
不管传销组织如何伪装,只需要知道具备以下三点,就可能涉嫌传销:(1)“入伙费”、“投资充值”,是否需要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按照一定规律形成上下层极关系;(3)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总而言之,首先自身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就业观,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事物要警惕,对于鼓吹高息、月收入轻松过万的承诺要保持清醒,提高自身辨别新型网络传销的能力和防范意识,切勿被眼前的一时利益蒙蔽双眼,最终害人害已。[此文来源:法制日报,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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