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该起特大诈骗案在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民资资产解冻类诈骗案,该诈骗团伙以“民政部扶贫项目”、“AK537项目”为幌子,组建微信群发布各类虚假消息,以民族资产解冻资金为名义诈骗了10万余人的300余万元。
2016年至2018年间,魏金龙、代红亮、赵丽静、蔡红等人相继参加了一些“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如“十万无息贷”、“健康中国2030”、“世界人民军”、“中华圆梦新时代慈善基金会”、“刘天龙老人187亿民族资产解冻”、“中华民族第九路军”、“十二卡”、“红梅集团”、“承善集团”、“民族扶贫大业”等。
2019年5月至8月期间,他们的上家伪造了黄某贤部长和“郭某荣”的身份证明和其他文件,以“民政部扶贫项目”和“AK537项目”为借口,动员魏某龙、代某亮等人发展会员参加,并承诺以“国家扶贫”的名义发放民族资产解冻资金。
期间,魏某龙、代某亮受上家指使,与赵某静、蔡某等人一起组建微信联络群发布虚假消息,承诺每人只需缴纳几十元的会员费,即可获得民政部、国际梅协等部门发放的数百万元的“扶贫项目”资金。他们共诱骗了10万余人参加了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在“AK537”项目中,魏某龙、代某亮为团队长,赵某静、蔡某为团队中的统计员。他们组织了10万余人参加该项目,每个会员缴纳21元会费,共收集会费240余万元。
魏某龙将通过“民政部扶贫”项目所骗取的资金转入“玉庆孙”账户后,由刘某福、王某彬等人雇佣李某、李某某、陈某允等人提供身份信息给洗钱团伙办理POS机业务,并进行银行卡转账和取现,涉及洗钱资金近40万元。
“AK537”项目所骗取的资金转入“罗祥英”账户后,被告人张某旺受上家“兵哥”指使,与付某伟、刘某卫等人通过POS机套现等方式进行非法洗钱活动。
苍南县人民法院认为,魏某龙、代某亮、赵某静、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民族资产解冻”项目为幌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旺、李某、李某某、陈某允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财物,其中张某旺、李某的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6月29日,该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并处罚金7万元至1万元不等,涉案资金均归还被害人。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根据法律规定,转发、鼓励或宣传与“民族资产解冻”有关的信息,组建相关的社交群组、招募会员并收取费用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会依法查处,微信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处理案件。[此文来源庞氏骗局预警平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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