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
6月24日上午,福州警方在去年去年12月份,破获的一起“中国梦辅商”网络传销案,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开庭以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判。
首先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1月来,被告人王某英通过微信群宣传“中国梦辅商”项目,推荐他人下载注册“中国梦辅商”APP平台。
该平台宣称是阿里巴巴、腾讯推出的“国家富民工程”项目,是国家秘密实施的“红头1号民族大业”项目。投资后可以从中获得高额的回报,吸引他人投资,并发展下线。
“中国梦辅商”的参加者以向上线购买金币、复投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下线可以获得动态收益。
2019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王某英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在30人以上,且达到三级以上,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累计达5万余元。
公诉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加入“中国梦辅商”传销项目,发展下线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反传防骗快讯注意到,被告人王某英不仅参与了“中国梦辅商”项目,还参加了“众云国际平台”。据了解,“众云国际平台”实际是不法分子利用“云数贸”传销组织的影响力,以参加者加入购买“众云国际”原始股以及发展会员的名义,大肆骗取财物。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本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某英进行了最后陈述。王某英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
休庭后合议庭进行了认真评议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英积极参加所谓的“中国梦辅商”项目,并宣称是国家秘密实施的“民族大业”项目,让参加者通过网上操作,并按传销特有的方式发展,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宣判现场
根据王某英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反传防骗快讯提醒广大群众,“民族大业”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诈骗手段,如今通过引入传销手段、伪造公文等,让受害人走入圈套。再加上互联网的推波助澜,此类违法犯罪扩散快、影响大、涉及人群多。同时,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不要有一夜暴富的想法,面对可疑并承诺巨额回报的投资理财项目,要高度警惕,向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切不可相信有所谓“民族资产秘密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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