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龚某、卢某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了成都划得来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之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他们利用"划得来商城"平台展开网络传销活动,诱导人们以清货返利、推荐奖励和团队提成为吸引,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截至案件发生时,该传销案涉及全国51个城市,15万多人,涉案金额高达近40亿元。
6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划得来商城"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这是全国首次公开的案例。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龚某(法人代表)、卢某(公司董事长)、李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11人在四川省成都市创办了成都划得来科技有限公司,并在绵阳市高新区领航中心酒楼开展了营业活动。
成都划得来公司成立后,雇佣四川金宇宙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建设了"划得来商城"网上平台。他们打着帮助微商清货的幌子,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公司和酒店举办推荐会等各种方式进行讲课和洗脑,大规模招募注册会员。
成都划得来公司根据会员层级划分了普通会员、VIP会员、区代会员、合伙会员、大区经理、股东和核心股东等七个等级。同时,平台还设置了会员收益模式,包括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
静态收益是按照会员交付的货物价值,连续返还200天,前100天每天返还0.45%,后100天每年返还0.55%。动态收益分为"推荐奖"、"团队提成奖"和"分红奖"三种。
经过鉴定,"划得来商城"平台共发展了15万多名会员,形成了44个层级,遍布全国31个地区,平台订单总金额约为37.9亿元,其中购买升级会员的订单总金额为34.2亿元。
2018年6月,居住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的戴某燕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了成都划得来公司,并在手机上下载了"划得来"APP。她使用了6个手机号注册了32个会员账号,并邀请了毛某、何某和彭某三人加入该组织。
经过鉴定,戴某燕在涉案平台中控制了32个会员账号,属于核心股东。她涉案资金达到22万多元,获得分红达到3.8万多元。
法院认为,戴某燕无视国家法律,以推销商品和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建立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数引诱他人参与,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处戴某燕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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