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一提的是,董某芬已经是第二次入狱。早在2018年4月8日,他因为组织和领导“幸福100”传销活动被杭州市富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罚款四万元。
根据反传防骗快讯了解,2012年10月,吴某等人合伙成立了香港程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积分拆分平台吸引客户投资。后来公司停业,吴某接管了香港程锋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6月24日在澳门注册成立了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他们通过积分游戏平台“中国一川”(后改名为“幸福100”)进行传销活动,推销虚拟货币一币和虚拟积分,并提供增值服务来吸引投资。
从2013年5月开始,董某芬、沈某明以及谢某欣等人以在杭州市富阳区周边地区投资“中国一川”平台为名进行传销活动。他们要求参加人员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成为会员,并获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他们将发展的下线安排在左右两个线下,并以此类推形成金字塔结构,以获取“幸福100”奖励,如直推奖、对碰奖和领导奖。
其中,当他们的业务达到一亿、3.6亿元、5亿元和25亿元时,他们将获得相应价值的奖励,如价值28万元的蒙迪欧轿车、价值70万元的探险者轿车、价值148万元的保时捷轿车和价值1700万元的海景洋房奖励。
截至案发,董某芬和他的团队已经发展了2100多人,涉案金额达到了235万元。
富阳区法院认为,董某芬的组织和领导行为严重,已经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应该依法严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2019年6月6日,在假释考验期间,董某芬因涉嫌组织和领导瑞安地区的“幸福100”传销活动被瑞安市警方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指控,董某芬除了在杭州地区开展传销活动,还负责管理在瑞安地区的传销活动。杭州大商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培训学习,分发宣传资料、会员注册对接以及会员报表对接等工作。
从2017年1月开始,瑞安小区小商务中心的成员陈某等人合伙在瑞安市设立了“幸福100”投资理财平台瑞安工作室,从事传销活动。他们要求参加人员支付费用成为会员,并形成金字塔型结构,以获取“幸福100”的奖励。该工作室还提取会员注册投资额的5%作为收益。
2017年7月,由于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中国一川”被当地公安机关查处,涉案的4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至案发,由陈某等人成立的工作室发展了280多人,涉案金额达到了535万元,这些涉案资金都由董某芬收取,并按照注册投资额的5%作为提成。
瑞安市法院认为,董某芬的行为违反了刑法,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罪行,情节严重。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惩罚犯罪、保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董某芬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以罚款三万元;并撤销对董某芬的假释和原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以罚款七万元。[此文来源反传防骗快讯,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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