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糖果"网络传销案。一名具有本科学历的男子通过拉人头的方式炒作"糖果",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发展会员。当地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判决书显示,从2019年2月开始,"理想春秋"APP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投资者通过发展下线等方式获得返利。
"理想春秋"APP要求参与者通过推荐人的推广二维码注册成为会员,并获得注册ID。根据推荐关系,该APP会自动识别并记录上下级关系,形成层级。参与者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数继续发展下线参与者的参与。
"理想春秋"APP利用虚拟产品"糖果"进行运作。会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完成指定任务等方式获得"糖果"奖励,或者直接购买"糖果"。他们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奖励、团队业绩奖励以及出售"糖果"等方式进行盈利。
当所发展的下线会员出售"糖果"时,会员可以获得三级返利。在进行"糖果"交易和提现时,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2019年3月,被告人王某某在绍兴市越城区下载并注册成为"理想春秋"APP会员,并绑定个人支付宝账户。之后到同年4月期间,王某某注册了两个会员账户。他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等平台进行推广,直接或间接推荐和发展他人加入"理想春秋"。共计非法获利6815元。
经过鉴定,"理想春秋"会员共有35层,“注册会员超过79000名。被告人王某某共计发展了2475名会员。
2020年3月11日14时许,王某某在绍兴市越城区被警方抓获。7月7日,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他提起公诉。次日,越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过审理,越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王某某与他人一起组织、领导了以推销"理想春秋"平台等经营活动为名的传销活动。他要求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他诱使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王某某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作为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7月16日,越城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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