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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下线近10万人
“云集品”成都“全球副总裁”获刑
根据反传防骗快讯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公开的判决书中,可以得知2014年7月,潘跃健(在深圳注册成立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通过运营“TPS138”的电商网站平台(云集品),以销售商品为名,利用12种复杂的奖励机制构建了一个金字塔型会员体系,从中骗取会员钱财。
2016年7月,被告人何某通过承继他人账号加入“云集品”传销组织后,积极参与传销活动,通过组织会议、微信群交流、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不定期向下线成员发送、讲解“云集品”传销组织的链接及相关信息,以此来发展下线和鼓励他人发展下线。
截止案发时,何某在“云集品”会员级别为全球副总裁,层级中处于第17层,下线会员近10万人,奖励金额总计27603.32美元,提现18028.27美元。
3月5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通过承继他人账号加入“云集品”传销组织后,积极参与传销活动,通过组织会议等方式讲解“云集品”传销组织模式,以此来发展下线,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予以处罚。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发展下线2万余人
“云集品”一区域团队负责人获刑
同时,反传防骗快讯在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公开的判决书中了解到,2016年6月,被告人熊某了解到“云集品”购物平台可以返利,并且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提成,于是注册成为“云集品”平台会员开始购物。因购物数额较大,发展下线人数较多,熊某成为“云集品”绵阳市安州区、北川羌族自治县区域团队负责人。
之后,熊某发展了冯某等人成为下线,并通过成立会员微信群、组织会员开会、讲解推荐等方式积极大量发展下线,下线会员按顺序形成等级。
截至案发时,熊某在“云集品”会员层级关系中处于第20层,下线会员有20445人,奖励金额总计75138.43美元,提现14240美元。现已核实熊某下线共计56人。
3月26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熊某以推销商品为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发展下线20445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发展下线5万余人
漯河“云集品”传销案二审宣判
此外,反传防骗快讯还获悉,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3月31日对该市破获的“云集品”网络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一审期间,被告人霍某芬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2015年5月11日,霍某芬通过翟某的介绍成为“云集品”会员。截至2018年1月,霍某芬在“云集品”会员层级中处于第12层,发展下线会员有55192人,通过发展下线和下线人员的消费获得奖励73553.79美元,提现44586美元。
2019年3月19日,临颍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公安部云端云集品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的收网行动指令,将霍某芬抓获归案。
同年12月21日,临颍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后,霍某芬不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经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霍某芬在“云集品”传销犯罪活动中发展了55192名会员,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文来源反传防骗快讯,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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