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传防骗快讯统计,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共有40名美极客传销骨干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广东省的佛山市、揭阳市、东莞市、深圳市、湛江市等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
事实上,“低聚肽”实际上是指“大豆肽”,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根据一份判决书显示,美极客公司在2014年在新加坡注册成立,总裁为王某峰,没有在中国大陆设立分公司,也没有直销资格。该公司通过“美极客跨境电子商务直购平台”推销称其为高科技产品,具有美容、防癌等特殊功效,并要求购买者缴纳入会费和每月至少购买一盒产品,诱骗人加入。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披露的判决书显示,美极客公司推销的“低聚肽”和“苹果干细胞”等商品实际上是假冒伪劣产品。证人证言揭示了所谓的“低聚肽”商品并非在新加坡生产,而是产自中国吉林和辽宁,每克成本仅为6毛钱。
在2016年,一名叫石某晓的人在长春市注册成立了吉科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大豆肽”。随后,吉科公司的员工王某辞职加入新加坡环球贸易公司,并以每吨60万元的价格收购吉科公司生产的“大豆肽”。王某将购买的“大豆肽”包装成美极客公司的“Zelner”品牌,并进行销售。
2016年10月,吉科公司因欠下大量外债并面临破产,被银行起诉。于是,王某找到人帮助吉科公司还清银行贷款。之后,石某晓将吉科公司转让给王某,变更法人代表为邹某,并由石某晓代为管理该公司。
同月,石某晓与他人共同注册成立了沈阳优尼科公司。该公司也生产“大豆肽”并出售给王某。
从2016年11月开始,王某直接使用“Zelner”品牌的外包装来包装吉科公司和优尼科公司生产的“大豆肽”。
根据邹某的证言,石某晓卖给王某的“大豆肽”每吨价值仅为60万元人民币,每克为0.6元。然而,判决书显示,美极客公司销售给会员的“低聚肽”和“苹果干细胞”每盒价格分别为570元和540元。
根据石某晓的证言,到目前为止,他大致生产了40吨“大豆肽”,卖给了新加坡环球贸易有限公司,每吨可以赚取20万元,总共赚了800万元。
根据反传防骗快讯披露,自2016年6月美极客公司进驻大陆以来,已发展了29万名会员,遍布广东、北京、上海等32个省市,涉案金额初步估计达到8亿元。
在2017年7月到2018年12月期间,佛山市、揭阳市、东莞市、深圳市、湛江市等地法院先后对40名传销骨干人员进行判决。这些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了罗某平等40名被告人五年到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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