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四川省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披露了一起名为“云集品”的传销案的起诉书。据该判决书,成都市锦江区的何某某以共享经济、消费返利为招商噱头,大规模发展了近10万人的下线,并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
2014年7月,潘跃健在深圳注册成立了深圳前海云集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云集品公司”)。云集品公司运营着一个名为“TP138”的电商平台(又称为云集品商城),以销售商品为名,声称实行共享经济和消费返利,设立会员门槛、晋升机制和奖励制度,并通过12种复杂的奖励机制在全球构建了一个金字塔型会员体系。然而,实际上云集品公司通过这种方式欺骗会员,并从中获得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从事传销活动。
2016年7月,被告人何某某以其他人的账号加入了“云集品”传销组织,并积极参与传销活动。他通过组织会议、微信群交流、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不定期向下线成员发送、讲解“云集品”传销组织的链接和相关信息,以此来发展和鼓励他人发展下线。
今年3月19日,何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成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24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截至案件发生时,何某某的会员级别为全球副总裁,在“云集品”会员层级中处于第17层,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共计98458人,获得奖励金额27603.32美元,并提现了18028.27美元。
今年6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了此案,以何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移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在受理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在审查过程中,由于证据不足,两次退回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成都市公安局于12月15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
经审查后,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何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此类“消费返利”与正常商家的返利促销活动有所不同,存在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资金安全无法保障、运营模式存在违法犯罪等较大风险隐患。
在这起案件中,“云集品”平台虚构了盈利前景,并承诺高额回报,鼓励会员和加盟商虚构商品交易,采取传销的手法,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发展人员加入,以发展下线获取提成。根据相关规定,参与传销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有风险需要自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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