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发现“PTFX普顿外汇”平台在未取得经营外汇投资许可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尹继红等人在全国各地成立了“领圣”系教育科技公司。他们通过开班授课、网络直播平台等宣传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获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据鹰鉴了解,2020年2月26日,南丰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了一则通告,要求“普顿外汇”投资受害人登记。通告表示,2019年5月,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在工作中发现了“普顿PTFX”外汇交易网站,该网站利用MT4交易软件,自设网络平台以提供虚假的外汇交易服务为名,进行非法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经初查,发现该平台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并在全国各地有众多参与炒作的人员,案件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于是于2019年5月29日立案侦查。
2019年12月24日,南丰县公安局根据线索和群众举报,调查发现南丰籍人张某和其丈夫李某在南丰县琴城镇开设了相关工作室,大肆宣传“普顿PTFX外汇”,并拉人头加入投资以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为了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要求相关参与人员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到南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和制作笔录,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然而,由于当前疫情期间,为了防止人员聚集,参与人员需联系办案人员,由其统一安排和通知。
此外,鹰鉴还获悉,1月28日,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已经对“PTFX普顿外汇”交易平台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梅列分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下,成功侦破了“普顿PTFX”外汇交易平台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经查,从2016年1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刘铁等非法搭建了“普顿PTFX”网络外汇交易平台,宣传称其是印尼券商PrutonMegaBerjangka公司旗下的外汇托管平台。他们通过在全国各地设立培训机构宣传推广,以提供外汇交易服务的名义,采取“拉人头”加盟的方式,设立“盈利共享”“佣金返利”团队计酬制度,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所谓的外汇交易炒作,从中非法牟利。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传销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危害社会稳定。参与网络传销活动是违法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要理性投资,不要盲目参与网络传销活动。[此文来源南丰公安、梅列分局,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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