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鹰鉴了解,1月14日,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公布了该起“MBI”网络传销案中其中9名被告人的起诉书。
经审查发现,2015年,被告人舒某、洪某、唐某某、廖某、刘某、吴某、唐某依次加入了名为MBI集团的传销组织。MBI集团通过网上发行虚拟注册币,并通过虚实整合的理财概念吸引投资者在其公司旗下的“MFC”理财平台购买虚拟注册币进行投资。
“MFC”理财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700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该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M币,获得加入资格,并获得该平台网站的会员账号。会员按照推荐发展的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在发展人员数量和缴费金额通过宣传口号承诺高额回报且只涨不跌,诱饵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并骗取财物。
舒某通过与同伙在云贵川为基础,湖南、上海等地为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庞大的传销犯罪团伙,并向下辐射形成了庞大的传销犯罪网络。
为了方便介绍和发展更多下线参与传销活动,舒某通过建立微信群、组织前往马来西亚旅游等方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并进行宣传和会员招募。刘某、吴某、唐某则通过开设茶楼进行宣传。
另外,被告人苏某在传销活动中帮助舒某管理账户、买卖M币并承担部分宣传任务,是舒某聘请的员工。
2016年,被告人尚某加入了“MFC”理财平台,并帮助舒某宣传传销活动并协调场地等。2016年至2018年,尚某担任某保险公司分公司保险销售经理,明知舒某、洪某的收入来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所得,为帮助二人逃避检查,让二人在其处购买保险,保险金额共计7932万余元,获取保险佣金210万余元。
在该期间,MBI集团除了推出“MFC”理财平台外,还推出了“阳光链”、“榴莲币”、“CTM”等19个传销产品,并通过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扩散。
在攀枝花的传销组织被瓦解后,舒某次日逃至马来西亚,并联系“MFC”理财平台公司总部,对攀枝花市所有被抓人员的平台号码进行封锁。
截至案发,被告人舒某、洪某、唐某某、廖某、刘某、吴某、唐某发展下线均达三级以上层级,并且有三十人以上,可计算涉案金额从400余万元至5亿余元不等。
东区检察院认为,上述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均触犯了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站所有软件信息均由用户上传发布,版权归原著所有。如有侵权/违规内容,敬请来信告知邮箱:764327034@qq.com,我们将及时撤销!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czxurui.com/zx/50200.html
发表回复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