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2年2月2日,李昌强等人在四川成都市注册成立了四川美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酷(美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酷集团)。国酷集团下设省市县分公司、五大部门、六大板块。
国酷集团以股权交易为名,通过承诺“投资原始股,两年回报三十六万”的诱惑,吸引投资者参与。他们收取不同金额的费用,从七百元到三万五千元不等,作为成为会员的资格,并要求会员发展下线以获得推荐奖励(权益份额)。然后通过传销活动来骗取财物。
2018年8月,被告人吴某和王某邀约其他人一起租下了成都市双流区的一处商铺作为办公地点,成立了成都美酷竞创科技有限公司。吴某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王某则负责宣传和培训,并组织其他人在微信上推广国酷集团推出的“Mike众创”公众号。
吴某和王某以类似的方式,收取不同金额的费用,要求会员发展下线以获取推荐奖励,并将这些奖励通过提取现金转换成人民币来获利。
2019年6月21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他们正在侦办国酷(美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昌强等人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并对涉案的核心成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同日,因涉嫌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吴某和王某被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刑事拘留。之后,又在同年7月26日因涉嫌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截至国酷集团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时,吴某发展的下线人数为168人,而王某发展的下线人数为5274人。
2019年11月11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吴某和王某犯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向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法院的审理,法庭认为吴某和王某以销售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以加入,并按照一定的层级组织发展人员,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并且是共同犯罪。根据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这些事实和罪名是成立的,法院予以支持。
12月20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根据吴某和王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此文来源于鹰鉴,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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