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省恩施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了一起云联惠传销案。一审中,恩施九玖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继恩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云联惠公司于2014年1月6日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主要经营云联商城。云联惠要求参与人员通过云联商城或推荐人的推广二维码等方式注册成为普通会员,系统会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记录并锁定上下级关系。
会员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普通会员、金钻会员和铂钻会员。普通会员可以支付99.9元升级为金钻会员,或者支付999元升级为铂钻会员。会员可以享受消费返还,而金钻及以上级别的会员还可以获得下线无限层级的积分奖励,以积分形式计算和给付发展其他人员报酬。
2017年8月29日,广州市公安局对云联惠公司的黄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成立了专案组。在案发之前,云联惠公司共发展了8962017名会员和1532家代理公司。
2016年1月9日,曹继恩通过张某的推荐成为云联惠会员,并先后注册了七个云联惠账号,通过口口相传和推广二维码等手段进行宣传,发展下线。
2016年8月1日,曹继恩注册成立了恩施州云联国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成为法人,用于在恩施地区推广云联惠给他人和商家。2017年5月初,曹继恩到云联惠总部获得了云联惠恩施州地区的总代理身份,级别为五级代理权。随后,曹继恩根据云联惠总部要求,注册成立了恩施九玖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出任法人,用该公司账户获取云联惠总部的返利。
截至云联惠公司被公安机关查封时,曹继恩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36层,发展了565个下线人员,并提现了金额超过96万余元。
宣恩县人民法院认为,云联惠公司的黄某等人采取了“消费全返”经营模式来吸收会员,要求参与者通过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设立了“提成”和“嘉奖”两种积分奖励制度,形成了119层会员层级网络来吸纳资金,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应视为传销。
在加入云联惠之后,曹继恩积极参与云联惠公司及黄某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并成立了恩施九玖久公司,宣传并遵循云联惠公司设定的运营模式,通过多种手段发展了565个下线人员。
曹继恩在云联惠公司及黄某等人在恩施地区的传销活动的实施、发展和扩大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其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6月17日,宣恩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曹继恩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宣判后,曹继恩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定案证据不具备合法性,请求改判无罪”为由提出上诉。7月19日,二审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二审法院认为,曹继恩积极参与“云联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决根据曹继恩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做出了正确的定罪和量刑。曹继恩的上诉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因此不予采纳。近日,二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驳回了曹继恩的上诉,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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