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刊登了《谭涛、谭俭波集资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将学训宝非法集资事件的来龙去脉公之于众。
案情简介: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谭涛和谭俭波合谋,在武汉先后注册并成立了武汉学训宝公司、武汉学训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武汉学训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他们通过一个名为“学训宝”的APP软件,利用默许、暗示和鼓励刷单来吸引客户投入大量资金。这些行为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并且涉案金额超过了57亿元。
被告人谭涛、谭俭波、袁伟等人将“学训宝”APP软件包装成一款教育资源整合平台。教师可以在平台上注册教师号,学生使用手机号即可注册学生号。教师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课程,学生可以购买课程并享受价格优惠。教师在售出课程后可以申请提现,提现金额会支付到教师的银行账户。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客户资金的目的,被告人在APP上开通了内部转账功能,允许多个教师号和学生号绑定同一个银行账户。他们通过各种手段,如提升教师课时费、允许买卖教师号等,诱使客户投入大量资金进入平台账户。
为了吸引更多人注册“学训宝”APP软件成为会员,被告人采取了宣传资料发布、明星代言、高校演讲等方式。此外,他们还在互联网平台、贴吧、QQ群、微信群内发布宣传资料,并在地铁、公交站、大卖场LED显示屏上投放广告。这些方法吸引了大量的客户注册成为“学训宝”APP会员。
此外,被告人雇佣了人员管理“学训宝”在全国的微信群和QQ群。他们通过发布公告和鼓励“刷单”的方式,引导用户刷单并非法获取利益。2018年8月5日,“学训宝”APP软件平台突然停止提现功能,导致许多用户亏损了巨额资金。
根据审计结果,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通过手机号注册的用户账户共计14万余个,收到的用户充值课时费金额为57.46亿元,支付的用户提现金额为56.22亿元,净收取的注册用户资金为1.24亿元。
一审宣判:武汉中院认为,谭涛、谭俭波、袁伟、陈宝、熊德伟、徐杨超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574.65亿元人民币,导致集资参与人119.37亿元人民币的集资款不能返还,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
2020年12月31日,武汉中院一审判决:谭涛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谭俭波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袁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40万元;陈宝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熊德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徐杨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此外,法院还责令上述被告人退赔集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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