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史文娟通过他人推荐加入了Xoom投资平台(后改名为U.C.Morgan投资平台,即UC摩根美中众筹理财)。该项目采取会员制,要求加入者一次性缴纳9000元、27000元、81000元的费用后才能成为网站会员,然后可以获得分红、发展下线并按比例提成的资格。会员账户每天可获得约1%的静态收益,通过继续发展会员还可以获得8%-12%不等的动态收益,包括推荐奖、代数奖和平衡奖等。发展的人数越多,奖励越高。
这个网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北京爱农驿站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收取会员注册资金并返还给会员。史文娟加入该组织后,以推销投资理财产品为名,并以巨额返利为诱惑,直接或间接发展了杨秀珍等59人加入该组织,直到2016年11月该投资网站关闭。
史文娟通过发展组织下级会员的方式,发展了杨秀珍等59人参与传销活动,下线会员达到三级以上,涉及投资金额4857600元,违法所得4485800元。
杨秀珍通过发展组织下级会员的方式,发展了韩向芹等58人参与传销活动,下线会员达到三级以上,涉及投资金额4857600元,违法所得3237600元。
韩向芹通过发展组织下级会员的方式,发展了范某等38人参与传销活动,下线会员达到三级以上,涉及投资金额1338000元,违法所得2203600元。
经投资人报警,公安机关对这个案件进行了调查立案。2018年4月28日,公安机关将史文娟、杨秀珍、韩向芹传唤到案。
6月10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叶永涛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史文娟、杨秀珍、韩向芹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吸引参与者以购买“理财产品”为名获得会员资格,并按层级关系组织会员,通过推荐下线会员获得提成的方式非法获利,发展的会员数量达到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因此,他们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河北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史文娟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判处杨秀珍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判处韩向芹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此文来源于金融骗局预警,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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