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REC公司在境外注册登记,该公司推出的“REC黄金树”项目是一个传销组织。王某人(另案处理)、被告人王某、苏某锋等人加入了该组织,并且从2018年2月开始组织和领导“REC”传销组织。他们通过网络注册投资“REC黄金树”项目(又名“美国大麻种植项目”),声称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投资金额比例的静态收益和发展新会员可以享受动态收益等方式来快速获取高额回报。他们在国内多个省市进行培训和组织人员前往柬埔寨暹粒考察“REC黄金树”吸收会员。
该组织通过“REC黄金树”网站登记在线会员为推荐人,推荐人负责新会员的注册和账号激活,并在网站平台内安排新会员的区域安置,从而形成了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形的传销体系。
截至2019年3月19日,“REC黄金树”网站平台已注册170345个账号,发展会员涉及四川省成都市周边、都江堰市、荥经县、北京市等全国多个省市区县,涉案资金总额达6亿余元,该传销组织达到最高158层级。为了逃避司法打击,该传销组织非法收购了杨某建、何某、王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贩卖的银行卡,用于公司收款和走账账户进行非法获利。
经过重庆科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王某下线会员最高层级达到153层,下线会员总人数为63254人。经过四川开来会计师事务所的鉴定,王某的“莲花一静”团队涉案传销资金流转金额达到24531.06万元。
2018年3月,都江堰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了此案,并于2018年5月7日对四名被告人进行网上追逃。
2019年5、6月份,被告人王某、苏某锋通过电话方式劝说贾某华、廖某主动投案。2019年8月13日,被告人贾某华、廖某主动向都江堰市公安局投案自首。2019年6月下旬,柬埔寨移民局将被告人王某、苏某锋抓获,并于同年8月20日移交给中国警方。四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苏某锋、贾某华、廖某与其他人以投资“ERC黄金树”获取高额回报为名,诱使参加者缴纳投资款项来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从而骗取财物并为传销组织开展传销活动提供帮助。这种行为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因此,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处罚。
根据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罚金。
鹰鉴提醒广大网友,代币发行融资属于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我国的《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只要具备入门费、发展下线、层层返利的团队计酬这三个特征,就可以判断其属于传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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