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省都江堰市聚万汇分公司的几名传销骨干因利用消费全返、共享经济等宣传手段,诱导人们缴纳费用并发展会员,从而被判犯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聚万汇"通过在其商城APP上消费后获得积分返现的方式来吸引人们,然后利用传销手段拉人头和发展会员。参加者需要缴纳一定费用以获取奖励资格,并形成层级奖励模式。被告人黄建斌和吴霞通过推荐和宣传"聚万汇商城"向亲朋好友推销,并发展下线会员。
在"聚万汇商城"中,存在着推荐人和被推荐人的上下级关系。被推荐人通过充值获得余额,余额可以用于购买商品、分发积分或提现。其中,分发积分可以送给他人或转为白积分,白积分可以转为金积分,但转换时需缴付10%的手续费,金积分可以以100:1的比例转化为人民币。余额可以循环购买积分或提现。
直接推荐人可以获得200元的余额奖励,上一级推荐人获得100元的余额奖励,上级推荐人可以根据层级关系获得被推荐人在平台消费额的一定比例的积分提成和现金奖励。县级区域代理可以获取本区域投资者平台消费额1.5%的提成。
在2016年10月,桑健通过柏森的推荐加入了重庆聚万汇超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网上商城,并陆续发展了一些人加入和投资聚万汇,并商议代理都江堰市区域的聚万汇投资。
2017年5月,桑健和其他人商议后成立了都江堰市聚万汇分公司,并根据出资和股份数量确定了各自的职位。他们以在"聚万汇商城"消费全返为宣传手法,吸引人们缴纳999元或9999元成为高级会员,从而获得"商家经营权"和"推荐权",然后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进行会员发展。
在2017年5月至10月期间,桑健和其他人大量宣传并发展人员投资聚万汇。根据鉴定,桑健共发展了超过120人参与传销活动。
2018年9月25日,桑健、王小慧、张琪和康厚英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2019年6月13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都江堰市法院认为,桑健、王小慧、康厚英和张琪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以处罚。
最终,该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桑健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王小慧、康厚英和张琪分别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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