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开始,卢某杰利用“天网联盟”公众号、“国脉天网”APP,在浚县及全国范围,打着与中国联通战略合作共同推出互联网“天网卡”,打造共建共享天网大平台,以降低用户手机话费和流量费用为宣传手法。
利用共建共享、共同创业的名义,以拉人头的方式鼓励购买“流量大礼包”,并以购买人数来提升级别,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骗取财物。被告人陈某兆、王某海通过口口相传、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对该传销组织的活动进行宣传,发展下线人员超过三层三级,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陈某兆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逮捕。王某海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也被逮捕。
浚县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兆、王某海伙同他人有组织地领导了传销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国脉电信传销组织实施的传销活动,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某兆、王某海并不是该组织的发起人、决策人,起次要、辅助作用,被认为是从犯,可减轻处罚。王某海到案后如实供述所参与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可从轻处罚。
根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1. 陈某兆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2. 王某海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3. 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19664964.04元,上缴国库。
陈某兆、王某海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许多互联网项目平台的老板与外国退休名人合影的照片不少,这些合影并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护身符”,平台出事了,这些退休名人不会退款。
利箭提醒大家:远离传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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