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发布了《加密货币资产指引》的咨询文件,旨在拟定针对加密货币市场的监管框架。《指引》咨询期将在2019年4月5日结束,FCA将结合社会反馈及意见制定最终版文件。
《指引》出台后,将直接影响以下群体:- 加密资产发行方- 对加密资产产品或服务进行营销的公司(如媒体、公关公司等)- 买卖加密资产的公司(如做市商)- 储存加密资产的公司(如基金、钱包、交易所)- 受认证的投资交易平台- 金融顾问或职业顾问- 投资经理- 投资者
《指引》的出台也意味着,英国加密货币行业将随着监管的清晰而逐步走向合规。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3月,英国与欧盟达成脱欧协议,并同意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12月底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前,欧盟的监管条令仍然有效。也就是说,《指引》出台后至2020年年底这期间,加密货币公司有义务同时遵守英国FCA及欧盟这两类监管法规。
此外,英国财政部(Her Majestys Treasury)也预计在2019年年初出台咨询文件,探讨修改有关立法;加密货币的种类可能会因此增加,FCA的监管范围或将扩大。
Bplus合规团队整理了该《指引》中值得关注的点:A. FCA将加密货币分为以下三类:1. 交易型代币:去中心化的交易工具,被用于买卖商品,例如比特币、莱特币;2. 证券型代币:属于投资产品,例如股权、债券等;3. 应用型代币:用于使用某商品或某服务。
FCA强调,交易型代币暂时不受到监管;在英国现有法令下,并不属于合法货币。英国目前只有低于600家商户接受此类代币支付,其原因便是极大的价格波动和风险。尽管此类代币有投机性,但不足以构成受监管的“特殊投资”。
此外,交易型代币也可锚定法币或其他资产以稳定其价格,即稳定币。也就是说,除了主流加密货币,稳定币也不受FCA监管。如果交易所仅开展上述交易型代币的相关业务,则该交易所也不受监管。
应用型代币,除非被FCA认定为“电子货币”,也暂时不受监管。
B. 受FCA监管的代币类型包括但不仅限于:1. 加密资产属于《被监管行为法令》(Regulated Activities Order)中的“特殊投资”;2. 加密资产属于《金融工具市场指令II》(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II)中的“金融工具”,如“可交易证券”;3. 加密资产属于《电子货币法令》(E-Money Regulations)中的“电子货币”;4. 加密资产被用于支付行为,属于《支付服务法令》(Payment Services Regulations)监管范围。
如从事上述类型代币相关的业务,均需要向FCA注册申请并获得授权(类似牌照),或满足招股书、公开度等要求而获得豁免;否则,在未注册的情况下开展运营则可能获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不定量罚款。
C. FCA判定代币是否为“特殊投资”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 代币持有人获得合同权益或义务;2. 代币持有人可分享利润(如分红)、收益或其他类型的利益;3. 代币持有人对发行方有控制权、所有权或投票权;4. 在项目白皮书中指明或显示出代币为投资;5. 代币是否可以在加密货币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交易。
以上为常见的判定标准,更多可能涉及投资性质或证券性质的因素可以参考《被监管行为法令》中的第三部分。
FCA分别给出了以下市场参与者所需要遵守的条规及可执行操作:
尽管英国央行很早就表示加密货币带有极高的风险并可能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但最终因本地加密货币市场较小并不构成实际风险,并未采取监管手段。而这份《指引》文件将正式为加密货币的监管开启全新的篇章。
FCA在明确监管方针的同时,也开放监管沙盒给创新型公司进行试验。沙盒内的公司将可以享受FCA单独的指导、部分要求豁免等政策扶持。近几年申请进入沙盒的公司中,有越来越多在尝试用加密资产发行债券等业务。此外,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公司也在增加;近两年共276家申请沙盒的公司,就有近1/3利用了该技术。
英国的加密货币市场正在缓慢有序走向合规,或许,它将会成为新一代的加密货币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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