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查,2014年1月6日,云联惠公司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注册成立后,董事长黄明等人设计开发了“云联商城”电商交易平台。他们宣称在“云联商城”消费能够获得“消费全返”,并通过网站、微信、培训会、商学院授课等途径迅速传播发展壮大。
云联惠公司规定,免费注册普通会员后可以缴纳99.9元升级为金钻会员,或缴纳999元升级为铂钻会员。为了鼓励发展会员,云联惠公司设置了“提成”和“嘉奖”两种积分奖励制度,并对普通会员升级为金钻及以上级别的会员提供“全返白积分”。
同时,为了发展业务,云联惠公司设置了八级代理公司制度。他们推广“消费全返”经营模式,发展下线代理和会员,并可以获取其下线代理及会员所有交易额的提成,提成金额在0.5%到2%之间。
到案发时,“云联惠”公司通过上述模式共发展了896万多名会员。会员之间存在推荐关系,根据会员之间的推荐与被推荐的关系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据悉,整个“云联惠”系统的会员形成了119层的金字塔式层级结构。
2015年,朱某加入云联惠成为铂钻会员。他以云联商城消费全返和积分折现为噱头,向他人介绍并宣传云联惠。他在朋友圈发布了云联惠二维码,并通过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会员资格和会员升级等方式获得奖励和提成。朱某直接或间接地发展了44481人,并提现了36222元。
2015年5、6月份左右,被告人林某通过扫描朱某在朋友圈发布的“云联惠”二维码,下载了“云联惠”软件并注册了会员。林某用999元人民币注册了云联惠铂钻会员。林某的业务能力超过了朱某,他直接或间接地发展了42649人,并非法获利340441.14元。
2017年2月20日,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局对云联惠公司进行了调查。经分析认为,该公司的运营模式具有传销特征,构成禁止传销条例所指的传销行为,并建议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
2018年,广州警方捣毁了“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团伙,并在多地打击了“云联惠”传销犯罪。即墨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林某在巨大的思想压力下投案自首,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他的上线朱某。”朱某和林某因涉嫌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由于案件涉及人数众多,为进一步固定和完善证据,检察机关两次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最近,即墨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案经过公开审理并宣判。考虑到被告人朱某和林某都认罪认罚,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款五万元。林某因为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罚款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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