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电商平台项目,并称缴纳会费即可在公司上市后享受分红,看似“有赚头”的项目实为传销。近日,连江县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袁某某。
2019年起,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袁某某通过微信群发布消息、音视频、图片等方式宣传“尚朋高科”项目,宣称这是从国外引进的国际互联网电商平台项目。同时声称,会员只要缴纳860元固定会费并在旗下电商平台内进行不固定消费的方式即可加入该项目,连续缴纳两年固定会费,等公司上市后即可享受“分红”,“消费越高,分红越多”。
实质上,“尚朋高科”是一个传销组织,以招收十万合伙人、缴纳会员费成为合伙人、发展团队领取动态奖金为由,骗取会员财物。至今,张某某大约发展400多名会员,袁某某大约发展100多名会员。
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袁某某利用微信宣传,发展人数层级超过三层且人数超过30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微信里面,骗子们忽悠说“尚鹏高科”会员上税了,在国家商标局,有“尚鹏高科”的商标,所有的物品从境外进入中国都要经过海关检验,因此“尚鹏高科”是“合法的平台”,对于这些说法,利箭只能嗤之以鼻!去看看已经定型传销的天津权健,直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商标,专利,会员上税,哪一个没有?
在警方打击违法犯罪的前提是判定一个平台的人员有没有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不是看你这个平台有没有合法的手续!有合法的手续就不会犯罪了?打个比方:有驾驶证的人就不会酒驾,醉驾,就不会撞人了?
尚鹏高科这个平台里面是赤裸裸的拉人头的传销,前身是“讯联网”“英达锐”,在中国检察网中有起诉书: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判决书:
还有参与者狡辩,不知道“尚鹏高科”是传销。利箭只能说:是不是传销?难道不知道去派出所,检察院,法院咨询一下吗?电视台上报道多次,难道还不知道是传销吗?法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是传销犯罪了就免除处罚!法律没有规定不惩罚犯罪的“法盲”!
今天小编再次发文告诉参与者:还在搞尚鹏高科,是想坐牢吗?请看电视台的揭露报道与抓捕报道:
尚鹏高科抓捕视频:
最后提醒:请远离来自于美国的传销“尚鹏高科”,不要一错再错,要悬崖勒马,回头是岸!有两句话说“别看今天搞传销闹得欢,最后都是拉清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一人入传销,全家都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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