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挖矿"是指通过计算机节点进行数学运算来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
据报道,2017年末,肖毅并与慕尼黑GM基金会等机构举行了公务会谈。之后,抚州市高新区与GM基金会签署了一项以16.9亿美元总投资的协议,计划安装50余万台服务器,建设超级计算中心。当时宣称该中心将为大数据处理、宏观经济分析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
然而,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这个超级计算中心实际上是用于"挖矿",属于国家不鼓励的高耗能产业。
据报道,肖毅涉嫌收受的贿赂也是以比特币形式给予的,虚拟货币的匿名性和不可篡改性等特点使其成为绕开监管的利器,腐败分子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受贿更加隐蔽。
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违法行为并不少见。比如,江苏的监测发现,有超过4500个IP地址参与"挖矿",其中21%的IP地址来自党政机关、高校和企业,这些地址很多是被入侵利用进行"挖矿"的。浙江的专项行动也发现了77家单位的184个IP地址在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挖矿"。
1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言人宣布将全面整治国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重点包括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
发改委还明确表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也不具备法偿性和强制性,不能作为真正的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围绕虚拟货币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这种明确的定性有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方面是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虚拟资产的价格波动和速度与传统资产相比差异巨大,投资者在币圈很容易遭遇集中抛盘、连环爆仓和规模化诈骗,个体风险的加剧将导致社会不稳定。
另一方面是为了降低能耗。"挖矿"活动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巨大。据估算,全球比特币算力中,中国占比超过60%,成为全球第一。这些算力都是通过消耗大量电力来实现的。例如,江苏省的通信管理局公告显示,该省的"矿池"每天消耗26万度电;内蒙古已经停止了45个"挖矿"项目,预计每年可节省电量65.8亿千瓦时。
监管部门自今年以来已经采取了多项整治措施。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在5月份明确表示将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发改委、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在9月份发出了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将其列为淘汰类产业;央行、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也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国家发改委在11月份召开了"挖矿"治理专题会议。
全国范围内的治理行动迅速展开,一些政策规定禁止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财税、金融等方式支持新建"挖矿"项目,也不能以发展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名义扩大"挖矿"项目。一些隐蔽的"挖矿"活动在大数据产业园区成为排查重点。
监管部门将"矿场"定位到IP地址、具体企业和物理住所;能源监管部门发现"挖矿"行为后将加征惩罚性电价,一些地方已要求发电企业停止向"挖矿"项目供电。此外,切断支付渠道、排查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管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发布、建立举报平台等都是有效的措施。
显然,政府的政策方向是全面与虚拟货币脱钩,这是为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文/点苍居士 编辑/绫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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