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警方的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樊某某和李某某于2016年11月17日共同出资,在宝鸡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搭建了微帮项目网上平台,并通过鼓动网友通过手机微信注册会员,并缴纳会费来进行传销活动。至案发时,该项目已发展会员2000人,涉案资金逾100万元。
警方通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平台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的手法是,会员通过介绍人介绍在微帮网站注册并缴纳600元会费成为会员。网站将会员分为A、B、C、D、E、F六个等级,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人员来升级,下线人员越多,获利越多。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传销也在不断发展,比起传统传销更具有欺骗性、隐秘性和危害性。网络传销的会员发展都是在网上进行,并且使用的用户名大多为假名或代号,上线和下线之间不需要面对面交流。此外,传销团伙通常将存储会员专有账户的数据库设置在境外的服务器上,提高了打击网络传销的难度。不论非法传销如何变种,一定具备三个特征:一是需要入门费;二是没有实质项目和产品;三是对方明显要发展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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