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关键词成为一夜暴富的梦想?除了抢注IP地址和域名,以网络关键词展开的营销已经成为一个规模较大的产业链。然而,围绕网络关键词的注册、优化、交易、转让等都潜藏着刑事诈骗案件。近日,《人民法院报》报道了一起涉及网络关键词的大型合同诈骗案,62名被告人以虚构关键词市场价值的方式骗取了8400余万元。他们诱使被害人购买公司注册、维护等服务,并诱骗被害人参与虚假交易获取利益。此案还揭示了一起连环诈骗案件。类似案件在数量、涉案金额、被告人人数和被害人人数上呈上升趋势。
新型传销追上了互联网快车,这起案件的受害人大多是中老年人,而被告人年龄普遍较小。这是一个以网络关键词为核心的双重骗局,被害人实际上类似于被传销组织欺骗。随着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增大,拉人头式传销也开始利用“互联网+”的方式,在新媒体平台上展开诱骗活动。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几种形式:以“电子商务”为名开展传销活动;宣传“高额返利”诱导购买;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等为诱饵行骗;以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幌子开展传销活动;以“慈善救助”、“爱心互助”为借口聚众集资;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游”的旗号开展网络传销;以“网络直销”、“网络代理”等名义吸引人头发展下线。需要关注的是,微信平台也成为传销组织的温床。近期,《北京青年报》和《羊城晚报》报道了以“金融互助”和“境外名人”为吸金旗号的金融传销及其变种形式在微信朋友圈中的盛行。据了解,这是一种通过“转账”来赚钱的方式,带有明显的庞氏骗局特征。诱导购买份额承诺超高收益率是吸引人头的主要方式,而这些冒充金融互助平台的“互助平台”则以“新颖”的形式吸引网友掉进陷阱。
网络传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加大了打击的难度。网络是虚拟的空间,这种隐蔽性促成了高欺骗性,规模发展快又使其涉及范围更广。传销者利用互联网这一特点,借助国家扶持政策、科技趋势、电子商务等大环境,掩人耳目,实现传销目的。无论传销活动以什么形式改头换面,其实质仍然是以购买份额为入门费。要避免掉入传销陷阱,不交钱是第一要素,公众应该树立起理性看待网络产品价值的意识,不要轻信那些违背市场规律的天方夜谭。在参与各类网络活动和进行网络交易之前,要做足相关了解,注意对交易对象的资质审查,最好进行实地审查。在网络社交中,也需要注重个人隐私的保护。此外,如果在网络招聘中发现对方存在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明知招聘主体存在违法行为但仍然选择加入,也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网络传销不断更新迭代,网络平台也需要加强监管职责。监管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和盘查力度。对于微信朋友圈中隐藏的金融传销组织,除了封锁其账号外,应与微信方面、公安部门和信息安全部门联动整治,不仅仅限于封锁在线网址ID等,也要在线上和线下同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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