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被告承认犯罪,但否认组织领导传销的罪名。
起诉机关指控称,2013年下半年,某人以香港氪能集团亚洲区市场总监的身份,宣传投资集团的挖矿机,声称可以获得高额比特币回报。只需投资90个比特币或30个比特币,即可成为氪能集团会员,并每天获得相应的收益。这之后,他积极引诱其他人加入氪能集团,进一步发展下线。被告人吴某又引诱了王某富和钱某,并让他们免费使用自己的四台挖矿机。随后,王某富和钱某继续发展下线,共有32人参与,投资金额达42020743.68元。吴某则以氪能集团大陆市场总监的身份,组织了多次市场推广会和会员旅游。
2014年底,氪能集团比特币价格暴跌,引发了投资者的恐慌。吴某通过微信和小型会议等方式宣称氪能集团网站调整,并鼓励投资者低价买入。然而,2015年2月底,氪能集团网站彻底关闭,才某和吴某等人无法联系。大量投资者报案后,东莞市公安局于2015年3月对吴某进行刑事拘留,并于同年4月逮捕。
检察院认为,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吴某承认自己犯罪,但否认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罪名。她表示自己并未组织国外旅游和参加会议,这些都是许某负责的,她只是协助许某的要求。她还称在微信上发送的所有信息都是许某编写的,她只是进行转发。在最后陈述时,吴某流着泪说:“在这件事中,我也是受害者。”她解释说,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一些,当初看见高回报率的投资时,并没有意识到这是非法的,所以参与了其中。她表示,自己因为贪念而犯罪,但希望法院能考虑到她并不是故意犯罪,而且是初次犯罪,请求轻判。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公诉人向在场的听审人员阐述了这个案件的启示。公诉人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人们有了很多投资渠道,都怀揣着致富的梦想,希望通过投资和理财来改善生活。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投资产品和复杂的游戏规则,投资者必须保持警惕。传销和直销、投资和投机、损失和获利之间只是一念之差。公诉人说,今天,吴某和氪能集团的投资者一样,都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传销活动的加害者。为了追求高利润,他们拉拢亲友,劝说同学,不顾一切地投资到自己并不了解乃至国家不承认的比特币中。直到醒悟时,才发现所谓的一夜暴富只是一场空欲望。“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案件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是有风险的。”公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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