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密数字货币法律地位不明确
其实,从普通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说,交易平台恶意操控币价,各种空气币、传销币,项目方圈钱跑路等都是诈骗行为,都应该被有关部门处理。然而,在数字货币投资领域,有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以“比特币”为主的这类加密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因此也就没有对口的监管部门,更别说适用于数字货币的法律法规了。
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且不应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简单的说,本次公告肯定了比特币的商品属性,但是这并不代表比特币受法律保护,一般通过法院起诉时,往往都是当地法院自行裁判,大多数将其定义为财产,所以会予以受理,但也有个别案件因比特币“不受法律保护”而不予受理。
二、如何定义为诈骗
法院予以受理是前提,然后就是如何定性诈骗的问题。以ICO和操控币价为例,虽然加密数字货币不属于我国认定的证券范畴,但通过这种非法方式获利,已触犯了我国法律体系中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罪名,那么投资者可以在我国境内采取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手段来维权。
还有空气币,空气币是凭空捏造的项目进行融资,项目方主观上应具有空手套白狼的心理,在刑事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我国刑法分则中的罪名规定,项目方可能会构成集资诈骗罪。
此外,去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也明确禁止所有的代币发行融资行为。尽管在我国法律体系有自己的位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从高到低排列。虽然这只是公告,但现阶段就是对于ICO及变相发币的最高法律文件,完全可以作为法律法规来对项目方进行制裁。
但值得说明的是,也有很多项目方一开始也不想弄成空气,也没有想欺骗投资者的钱财,但后来的确让投资者损失惨重。这样的话,非法经营确实有,但是否存在诈骗就要投资者和法院去评判了。
三、找谁维权
币圈的维权,最难的就是找谁维权?国内命令禁止ICO,所以ICO项目以及交易所等均迁址国外,如果境外的代币发行没有对国内产生民事或刑事法律方面的影响,则适用其他国家的法律或监管规则,不会受到国内法律的管辖,投资者维权或追责均在海外进行。
我国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发行融资行为,没有相关的监管机构,所以想维权很多人的选择就是报警。可是对这类案件,侦查难度大,又是跨国、跨地区的,加上相关证据很难取得,导致警察没法办案或者办案动力不足,所以大多数案件会被搁置,无实际进展。会有三种结果:①警方认定此类案件属于正常的投资亏损,不做立案处理。②资金已经流通至国外,无法受理,只能建议他们打国际官司。③平台跑路鸟无音讯,案件无法推进,只能选择民事诉讼。
而民事诉讼又会出现一系列困难,比如找不到被告发放法院传票,没有充分的证据,负责人在国外,平台注册地在国外等等,想要是相当的麻烦。
四、怎么维权
但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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