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管理行政命令一案,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0)云0112行初37号行政判决不服,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2019年11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昆明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及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要求,对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进行了外围调查。市市场监管局滇池分局执法人员的外围调查发现了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的情况,并建议立案调查。
2019年12月4日,经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同意,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进行立案调查。
2019年1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向裕善源公司副总经理赵某权送达了《询问通知书》,以了解有关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的相关事实。当天,市市场监管局对赵某权进行了询问,并形成了《询问笔录》。笔录中载明,赵某权通过朋友认识张某允,并个人缴纳了5万元购买金牌成为裕善源公司的战神级会员。后来,他又个人贷款40万元交付给裕善源公司成为合伙人。赵某权于2018年2月加入了裕善源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公司销售金表、金戒指等产品。裕善源公司会员有消费商、股东会员、战神会员和东家四种级别。
消费商是任何注册后愿意消费的人,他们推荐客户购物可以获得5%的佣金。
股东会员需要在裕善源公司消费达到12800元,成为股东会员后,如果他们推荐或发展一名成为股东会员,推荐人可以获得20%的佣金。股东会员可以在APP上生成自己独立的二维码,并享受7%的决策权。他们可以从裕善源公司收取合作厂商10%的服务费中扣除。股东会员推荐购物服务可以获得10%的佣金。
战神会员需要在裕善源公司消费达到50000元。如果战神会员推荐一名成为股东会员,推荐人可以获得30%的佣金。战神会员也可以在APP上生成自己独立的二维码,并享受15%的决策权。战神股东推荐购物服务可以获得15%的佣金。
东家需要在裕善源公司消费达到64000元。如果东家推荐一名成为股东会员,推荐人可以获得25%的佣金,还享受免押供货权。东家股东推荐购物服务可以获得15%的佣金,并享受供货权(无需交纳保证金,一般情况下为5万元)。东家还详细说明了如何成为消费商、股东会员、战神会员和东家。公司的佣金支付方式包括微信、支付宝和工商银行卡,由公司财务负责转账。
裕善源公司自营产品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款项进入了张某允的个人账户。
2019年12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裕善源公司员工程某、李某洋、齐某杰等人进行了询问,并形成了《询问笔录》。
2019年12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对裕善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并形成了《询问笔录》。询问内容包括张某允对公司的运作方式、部门、负责人、如何发展会员、公司基本账户、销售款项去向等方面的陈述。
同一天,市市场监管局对杨某星、陈某艳、李某兵等人进行了询问,并形成了《询问笔录》。
经过以上调查,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违法行为。于2019年12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经负责人审批同意,向裕善源公司出具了《责令停止通知书》。2020年4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交给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
一审法院对裕善源公司对市市场监管局程序违法的主张不予采信。判决为:“驳回原告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承担”。
2020年4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立案侦查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2020年4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结案了对裕善源公司涉嫌传销的行政查处案件。2020年8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向市市场监管局滇池度假分局发函,要求后者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正确,因此维持了此判决,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为50元,由上诉人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承担。
根据这份判决书可以看出,云南裕善源物联网有限公司已经被警方立案侦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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