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两名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培训及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业主作出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回顾一2020年12月1日起,业主连某将其一套房子无偿交给其老乡杨某居住。后钦南区打传队在该房现场查处杨某、李某两名传销人员,当场收缴了大量传销书籍、手写笔记等资料,并对该出租屋进行查封。经调查,杨某、李某利用连某的房子对邀约的“新人”进行“洗脑”、上课及培训学习“资本运作”,二人对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杨某、李某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教育遣返。同日,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连某为传销活动提供居住、培训场所等便利条件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1年2月19日对连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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