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调查过程中发现,2017年6月份以来,以席某为首的传销组织以推销虚构化妆品产品的名义在修水县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并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逼迫被骗的受害者加入传销组织,骗取财物,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进了窝点以后首先把你身上的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现金、钥匙全部收缴,随后还要写出自己的身份信息,什么地方人?家里有直系亲属一定要写清楚。然后在窝点内有个7天的考察期,并且安排专门的老传销人员贴身跟随。”办案民警表示。
“考察期”期间,该组织通过不断地洗脑,要求受害人购买产品。而这份价值2800元的产品,其实只是挂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幌子的所谓化妆品。实际上,并没有人见过这个所谓的产品。
部分被洗脑的传销受害者,在购买了“产品”之后,理所当然的选择用同样的方式去向下一个受害者进行传销,而往往这个下一位,她们选择的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调查中,办案民警查到一位从河南被骗来的女孩。“这个女孩家里情况其实不好,父母离异了,母亲还在患病,在被洗脑之后,她打电话给大姨,说自己在江西打工,做蛋糕店需要投资,大姨就借了三万块钱给她。大姨自己本身也是下岗工人,经济条件并不好,在借了三万后,她把亲舅舅也骗了过来,从亲舅舅那又借了五万。”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因为传销就这样支离破碎。更让人痛心疾首的是,该组织里一个小伙子被洗脑后,竟然把父亲因车祸身故后获得的交通事故赔偿金拿来购买产品。
“每个传销窝点俗称是个家,每个窝点里的人员大致8~10个人,每个传销窝点里面有一个家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传销业务主任。即使你银行卡里有钱,微信里有钱,必须提现出来,拿现金购买产品,交给业务主任,业务主任每天会定时向业务经理汇报。”在掌握了该组织的人员架构、活动轨迹、资金流动、窝点分布等情况后,修水警方雷霆出击,于2018年7月4日成功收网,共抓获了传销人员七十余名,这个以席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走向了灭亡。
2019年6月10日,修水县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席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组织成员李某超、杨某等4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4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成员夏某东等9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1年3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九江报业融媒记者谢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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