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函》指出,近期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NFT产品。NFT在金融化后容易与诈骗、炒作和洗钱等非法活动联系在一起,从而引发了一系列的风险。福建省要求交易场所不得未经批准从事NFT交易。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它们对应着特定的作品或艺术品。数字藏品的数字版权受到保护,并实现了真实可信的数字化发行、购买、收藏和使用。国家新闻出版署科技与标准综合实验室区块链版权中心主任刘天骄指出,国内数字藏品与国外的NFT有三点区别。首先,国外的NFT是基于公链的,公链开放给所有人,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读取数据和发送交易等。而国内的数字藏品基于联盟链,许多区块链和联盟链是由政府搭建的基础设施,因此受到管理。其次,国外的NFT在发行藏品内容时不需要版权审核,而国内规范的数字藏品必须经过内容审核才能上链发布。最后,国外的NFT将作品或虚拟物品进行代币化,传递的是数字文化作品的价值,而国内的数字藏品利用区块链技术使文化要素流通,传递的是数字文化作品和版权的价值。
当前,数字藏品平台存在恶性炒作、虚假宣传等问题。最近,一些平台甚至陷入倒闭和跑路的传闻。尽管有一些和解和辟谣的消息,但这充分说明了当前数字藏品行业的混乱状态。针对这一问题,许多专家提出了发行数字藏品时需要注意的一些红线。刘天骄认为,首先,数字藏品不应成为金融化产品。福建省的《提示函》明确禁止交易所从事二级市场活动,因为二级市场涉及到证券化或金融产品。其次,数字藏品是数字文化产品,不能侵权盗版。第三,数字产品的发行要经过内容审核。数字藏品包括美术、音乐、动漫、游戏、影视等多个领域的原创作品,这些作品必须经过出版才能进行销售,否则将被视为非法出版物。同时,出版时需要进行内容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最后是价值评估,数字藏品的定价必须遵循常规行业公允的方式。
对于用户来说,购买数字藏品时应尽量选择艺术价值高且发行平台资质完备的数字藏品,以保障自身的消费者权益。同时,用户也应主动远离不当的炒作行为,共同努力促进数字藏品行业的良性发展。
据报道,数字藏品平台近年来迅速增长。目前,国内有400多家大小数字藏品平台,发行的数字藏品涵盖了非遗文化、体育、影视、航天航空、知名艺术家等多个行业和领域。与数字藏品相关的企业有53家,而与数字经济技术层相关的企业超过183万家。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知名IP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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