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宣布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举报范围包括四类: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
内蒙古发改委称,此举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情况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而在2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已提出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要求在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并严禁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对此,澎湃新闻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发改委回应,内蒙古发改委表示早在3月时已正式转为正式稿。
一位了解内蒙古发改委的人士透露,目前内蒙古虚拟货币挖矿项目清退情况成效显著,有利于真正的数据中心在内蒙古落地,也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顺利实施。
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被称为“挖矿”,其中最重要的成本是矿机运行所需的电费,因此“矿场”通常聚集在电力充足且电费便宜的地区,如新疆、内蒙古(火电丰富)以及云南、四川、贵州(水电丰富)。然而,火电产生的能源消耗巨大,与近期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政策相冲突。
在内蒙古虚拟货币全面清退政策下,该行业开始转战四川等地。早在3月初,多位内蒙古的矿场主和矿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们开始搬离内蒙古,并有许多来自内蒙古的矿机托管请求被四川的矿场主收到。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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