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通过真实案例来了解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背后的风险和犯罪活动。
案例一:吴某杰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警方依据上级网安部门的线索,立案侦查了一起利用YunSM数字货币进行诈骗的案件,抓获了33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调查,发现吴某杰、朱某青等人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诈骗了8万余名集资者超过2000万元。他们还利用发展“联创人”的方式进行自洗钱转移诈骗资金。
2021年9月,景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洗钱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问题:为什么这起案件涉嫌集资诈骗罪?
答案:这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骗取投资人购买虚拟货币,并转入犯罪嫌疑人的虚拟货币钱包地址。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和制作宣传视频,以此欺骗投资者。而犯罪嫌疑人将骗取的虚拟货币部分兑现,用于团伙运营或分赃;而投资者投入的部分虚拟货币无法赎回。因此,此案涉嫌集资诈骗罪。
问题:为什么这起案件涉嫌洗钱罪?
吴某杰将骗取的一部分虚拟货币通过线下“币商”兑换成现金,涉嫌洗钱罪。另外,17名“联创人”为了帮助犯罪团伙转移资金,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支付结算,并收取好处费,涉嫌洗钱罪。
问题:为什么这起案件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件中的暴某等人明知吴某杰犯罪团伙从事非法活动,仍然为其开发提供YunSM数字钱包APP,并在后期继续提供技术运维,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例二:“瑞波银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21年3月,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分局接到上级网安部门的线索,查明张某、王某等人自设“瑞波币”APP投资平台,通过拉会员赠币、分级分红等方式,吸引4万余名人员参与,层级达10级以上,投资“瑞波币”800余万个,涉案价值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仍在深入侦查中。
问题:为什么这起案件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答案:张某、王某等人通过网络推销“瑞波币”,要求投资人购买该虚拟货币。根据拉会员数和购买瑞波币的数量,将投资人分为高级合伙人、中级合伙人、初级合伙人,并按照介绍会员购买数量的10%、8%、6%进行奖励。他们在短时间内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参与,因此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虚拟货币交易的四点本质属性:
1.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不能开展相关活动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行为无效,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损失。
最后,我们要提醒大家不要轻信网络虚假宣传,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行为,以避免自身财产遭受损失。
(图片来源:网络截图;素材来源:甘肃网警;编辑:闫沛德/李世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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