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波监管风暴,刮向虚拟货币。一周来,全国多地金融监管部门纷纷出手,对辖内参与虚拟货币活动的机构全面摸排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同时提示百姓增强防范意识,远离虚拟货币炒作。
1、上海对虚拟货币保持高压
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日发布消息,在区块链技术推广宣传过程中,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为进一步加强防控力度,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市区两级有关部门,对上海地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摸排发现的个别企业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宣传、引流等服务的问题,责令问题企业立即整改退出。
公告指出,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监管文件发布当日,比特币交易价立即大幅下挫
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的全球份额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此后,针对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向境内居民提供交易服务虚拟货币交易的平台,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处置,并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
上海地区当时根据《公告》要求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在全面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密切监控交易平台资金情况,压实平台公司在处置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已于2017年10月底完成当时已发现的13家ICO平台和10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清理整顿工作。目前,上海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监测发现的参与虚拟货币活动的机构,采取约谈、检查、取缔等监管措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
2、对“一夜暴富”须擦亮双眼
什么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并不是真实的货币,没有政府信用背书。它随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主要包括网络游戏币、专用虚拟货币、交互式虚拟货币及数学算法产生的网络密码币。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在日常生活中的银行存款转账甚至网络支付,其背后流通的货币均为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
目前各类虚拟货币都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央行明确表态称,一部分发行者和交易者依托互联网、借助交易平台对虚拟货币进行炒作,更有甚者借助虚拟货币概念,从事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我国已明令禁止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的直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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