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产生的电子货币,在中国并不具备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没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场上通常是指一些不合规的发售和流通代币,以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来筹集资金,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的公开融资行为。市场上也存在着一些骗人的低市值、快速升值的假货币,实际上可能没有任何投资价值。这是因为不良开发者在推出这些币之前,先掌握一部分货币,然后在有投资者购买后大量抛售,实现利益变现,导致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那些声称可以让你一夜暴富的,往往就是这些山寨币。
更糟糕的情况是,有些人甚至编造了一个故事,打着运用区块链或其他新兴技术的幌子,将所谓的虚拟货币卖给投资者,让他们在早期尝到甜头,并积极发展下线以获取奖励。这就是现在流行的虚拟货币金融骗局。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个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因此,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名的融资活动在中国是完全禁止的。
这些虚拟货币并非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没有与人民币相等的价值和法律地位,所以在市场上不能作为货币进行流通或使用。而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名的融资活动,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刑事犯罪!
在此,我们要郑重提醒大家:在不懂得区块链游戏规则的情况下,谨慎入市才是守护小钱包的最佳做法。
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规模出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现发布如下公告:
一、准确理解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违规发售和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这是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相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合作,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混乱。如果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所谓的“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没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备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在市场上作为货币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已经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理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和已经完成的违法违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
三、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也不得买卖代币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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